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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依然決定殺死這個人,包括他的家人。
在一個殺手心中,人命就是錢。但人命也最不值錢。
於是,在那家人都在沉睡的時候,他製造了一起滅門慘案。其中,還包括一個年僅16歲的小保姆。
就這樣,他完成了自己人生最後一個追求。然後,他覺得自己活夠了。
站在疾風猛吹的高層大廈樓頂,方劍回想完了自己人生最後一段時間的經歷,他依然感到有些頭疼。
於是,他決定用一種很簡單的方式來結束這種頭疼。
科拉琴瘋了,半瘋。
縱使他之前曾經有過好長一段時間的恐怖經歷,他的大腦都沒有受到一點影響。
但是現在他瘋了,半瘋。
一個好友給他發來的一封eail,讓他瘋了四分之一。
另一個好友全家被人滅門,又讓他瘋了四分之一。
所以,他瘋了,半瘋。
半瘋的定義就是他還能按照一個正常人的生活習慣來照顧自己。
但是他的思想卻跟別人不同了。
他瘋掉的那一半,是關於恐懼的。
什麼是恐懼?怎樣才能恐懼?為什麼要恐懼?這些他都不知道了。
所以在剛剛記錄過一篇關於自己的恐懼經歷之後。他又開始麻木的在電腦前敲起了漢字。他想尋找自己丟失的那一部分東西‐‐恐懼。
用文字。
恐懼也能丟嗎?
能,當然能,他不就丟了。
恐懼還能找回來?
不知道,這就得讓他自己找找看了。
科拉琴的手指在鍵盤上麻利的梭動著,一行行文字排列在顯示器裡那塊白白的方框裡。
第一行,似乎是他寫下的一個名字,四個字‐‐墓中無人。
第二行,似乎還是一個名字‐‐鬼宴。
這次他大概不是在記錄自己的真實生活,因為他的這個故事有名字。
有名字就要有內容,不過似乎他還沒有想好這個故事的內容。因為他已經停止了對鍵盤的敲打,而是揣著手對著顯示器發呆。
這的確是個難題,一個半瘋的人想在故事中找到自己丟失的恐懼。這不得不讓人覺得有些滑稽。
母親不知何時走進了他的房間,說:你天天就知道玩電腦,就不能趕緊給我帶個女朋友回來?
嗯。他說。
你看你表哥,今天當爸爸了,3胞胎啊!瞧把你大姑高興的那個樣。母親說。
愁的吧。他說。
不管怎麼說,人家是當奶奶了。我看我這個奶奶是沒日子當了。母親說。然後離開。
嗯。面對已經只剩自己的房間,他還在說。
這時,電腦右下角qq群開始跳動起來。
他將對話視窗開啟,群訊息介面蹦了出來。
墓中無人。
這是他qq群的名字。
鬱潔死了,並不是她心甘情願的。當然,很少有人心甘情願的去死。
在經歷了49天的7次磨難之後,她獲得了投胎轉世的機會。
於是,她踏上了奈河橋。
都說喝過孟婆湯,便會忘記前世的一切。這個說法似乎是個錯誤。
因為鬱潔就沒有忘記一切,起碼應該算是沒有忘乾淨。
她還記得一段對話,雖然已經記不清是誰和誰的對話。但她的確記得對話的內容。
潔,來世我一定還找你做老婆。
強,我一定等你。
……
醫院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