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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聽系統道:【現在宿主與任務物件的友善值為-190,請再接再厲。】
隨後林琅和昨晚讀現代社會快速入門指南時一樣,瞬時感到大量資訊湧進自己腦海里,過了一會兒,林琅邪魅一笑,比了個很swag的手勢,道:&ldo;hey guy, what&r;s up&rdo;
系統心道,這學的是rap吧。
雖說漢語和英語都精通了,卻不能改變林琅依舊不會用電腦這個事實,好在他已經脫離了文盲行列,看得懂鍵盤也看得懂操作介面了。
於是他右手笨拙地挪著滑鼠,左手一隻食指在鍵盤上緩慢地戳來戳去,折騰了得有一兩個小時,林琅懷著豐富的探索精神把這臺電腦翻了個遍,十分聰明的他,大致曉得了電腦最基本的操作方法。
然後他開啟了ie瀏覽器,用他的一指禪在搜尋欄中輸入了&ldo;打字學習軟體&rdo;。
鐘鳴之帶到辦公室的筆記本和家裡的桌上型電腦是互聯的,他本來正在工作,遠端軟體忽然彈出提示說家裡的電腦已開機。
其實那臺電腦裡也沒什麼商業機密,但他還是產生了些許懷疑。他皺著眉頭開啟遠端,想看看林琅到底要做什麼,只見林琅毫無章法地翻了一上午,從文件到控制面板到空當接龍……最後鐘鳴之看到林琅下載了一個金山打字通,玩起了打字遊戲,那個遊戲他小時候也玩過,輸入一個英語單詞,小青蛙就會往前面的荷葉上跳。
林琅打字的速度太過令人捉急,鐘鳴之看得心煩氣躁,他揉了揉太陽穴,把遠端軟體關了。
作者有話要說:
這章就是琅琅在和系統兄講相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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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第六章
晚上回來鐘鳴之帶著林琅去剪了頭髮,一時興起,又順便帶他去買衣服。本來鐘鳴之只打算隨便進一家店拿幾件基本款的t恤和牛仔褲,誰知道林琅不樂意穿,嫌那些衣服太樸素。鐘鳴之只好帶著林琅在商場裡逛,逛到某個潮牌店,林琅興致勃勃地挑了幾件鮮艷惹眼的衣服。
鐘鳴之喜歡簡簡單單的東西,看著林琅挑的這些衣服,想像了一下他穿在身上的樣子,簡直如同開屏的孔雀。不過他也尊重林琅的審美,拎起幾件衣服褲子去結帳,順道問了一句:&ldo;你喜歡這種風格?&rdo;
林琅其實對現代人的流行不甚瞭解,自己本身也沒什麼偏好,以前別人傳他喜穿紅衣,事實上他穿的衣服都是九焰宮裡的裁縫做的,裁縫做什麼衣服他就穿什麼衣服,與其說是他喜穿紅衣,還不如說是裁縫喜做紅衣。
至於這次來這家潮牌店,是因為下午在家玩電腦的時候他剛好看到一個穿搭博主推薦了類似的搭配,底下還有很多人回覆說&ldo;好酷&rdo;,他欣賞了一會兒該博主的其他各種搭配,覺得看著還算順眼,才學著那個樣子挑衣服。
‐‐沒錯,他整整在家玩了一天電腦,也僅僅用了一天時間,就從一個只會用一指禪打字的選手進化成會用微博瀏覽資訊的選手,不過他還不是註冊使用者,因為他沒有手機。
鐘鳴之這麼問,他也就老實答了:&ldo;沒,我沒什麼喜歡的風格,就是在網上看到有穿搭博主這麼搭衣服……&rdo;
鐘鳴之挑眉,他上午開著遠端看了一會兒林琅玩青蛙跳,這麼快就進步到能看穿搭博主了?簡直不科學。他內心疑竇漸生,不過面上沒表現出什麼來,只問了句:&ldo;哪個穿搭博主?&rdo;
林琅說了一個,鐘鳴之馬上拿出手機開啟微博搜了一下,這一看看得他額頭都快冒汗,這個博主的風格實在很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