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她的父母,生來就不會喜歡她(第2/2 頁)
陸婉凝出生的時候,陸家的傭人把自己的孩子和陸婉凝進行了調換。
他們把她養在東郊的一個小村子裡,養父是個酒鬼,白天去工地砌牆,晚上酗酒。
養母每天要去陸家做工,隔三岔五才會回來看她一眼。
她小時候並不知道自己並非養父母的親生女兒,父母待她不好,作為孩子只會認為是自己不夠乖巧。
所以在陸婉凝還少不更事的時候,常常是帶著小心翼翼和討好,來面對自己的養父母的。
他們交代的每一件事,她都會下意識想要做到最好,包括他們莫名其妙的一些吩咐。
“凝凝,你先在這裡坐一會兒,爸去看看你媽怎麼還沒來。”
那天是陸婉凝的生日,養父將她騙到這家餐廳,告訴她要請她吃大餐。
她雖然早慧,但對於養父母,懼怕與期待並存,再加上他們心情好的時候,對她似乎‘也不錯’。
也是她信了,可是養父卻把她一個人丟在了餐廳裡。
直到她被一塊石頭砸了一下,陸婉凝扭頭看到了一個六七歲的小男孩。
是養父母后來又生下的兒子,莊言。
他砸完她,見她看過來,立刻就往角落裡跑。
陸婉凝,又或者那時候應該是莊婉凝,下意識就追了上去。
最終,陸婉凝將莊言堵在了衛生間門口:
“跑什麼?你要是走丟了,爸媽知道之後,會怪我的。”
小莊言卻莫名其妙地說了一句:“他們不會怪你,他們要賣掉你。”
陸婉凝起初不可置否:“你在說什麼,今天是我生日,爸媽要來這裡給我過生日。”
莊言看起來有些著急:“他們就是要賣掉你,我都聽到了!所以你今天才被他們帶去洗了澡,換了漂亮的紅裙子!隔壁家的小花姐姐,被人賣掉的那天,也是像你這樣。”
小孩子的表達能力有限,舉例子時也未必準確。
陸婉凝聽著,聯想到莊言口中的小花姐姐。
她前段時間嫁人了,但村裡有人說,她爸媽是為了一萬塊錢,把她賣給一個老瘸子當媳婦的。
直到這時候,她仍舊以為是莊言誤會了。
之後卻突然聽到養父的慘叫聲,聽到他跪在地上向一個肥頭大耳的男人求饒,口中唸唸有詞著。“我也不知道那小賤蹄子跑哪去了,明明讓她等在這裡的……”
當時,她和莊言就躲在角落裡。
後來陸婉凝才知道,養父那段時間酒後和人打了一架,對方要她賠償五千塊的醫藥費,不然就要折斷養父的手指,後來又看到了她的照片,說用她抵債也成。
很久後再回想起這件事時,陸婉凝才意識到,莊言當初被她忽略的那一句‘我都聽到了’,指的是養父和債主的交易。
那一年,陸婉凝12歲。
在她生日那天,她險些被父親賣掉。
那是她第一次於朦朧中意識到,原來乖巧沒有用。
她的父母生來就不會喜歡她,甚至是隨時可以傷她、害她、棄她於不顧的。
那也是她第一次冒出了一個念頭,逃。
但此刻,除了想起過去,她的目光卻落在店內熟悉的人影身上。
洛丞風顯然也下意識看向陸婉凝。
只見不遠處,陸雪薇正眼眶紅紅,低頭啜泣。
而她身旁,是顧淮墨立在一旁,身形頎長,西裝筆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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