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文氏兄弟案——文良(第1/3 頁)
某臺商興辦的大酒店生意好,文良便指派手下齊長山去這家酒店,找到經理徐某,稱“文良大哥”的“公司”資金週轉困難,要用一塊手錶抵押“借”10萬元錢。在齊長山的恐嚇下,徐某無奈只好將10萬元轉到文良指定的賬戶上。此後,該酒店娛樂城開業,文良又找到徐某,聲稱為其看場子要收保護費,先後三次收取“保護費”39萬餘元。已經嚐到甜頭的文良一夥並不就此罷休,他們還經常去這家酒店白吃白喝。2004年一年時間,僅文良及手下等人便籤單97筆,合計人民幣元。
錢“欠”多了,文良不著急,因為強盜自有強盜的辦法。他拿著一幅“古畫”找到徐,稱這幅畫值10多萬元,送給他頂飯費。徐某不敢不收,然而經有關部門鑑定,這幅畫僅值人民幣2000元。
文良犯罪團伙有明確的行動宗旨,那就是“團結一心,向社會弄錢”。他們把侵害的矛頭瞄準那些在市場經濟大潮下異軍突起的民營企業,不擇手段的敲詐斂財,瘋狂無度,殘忍至極。
2004年,個體基建承包商劉某欠個體戶李某生意款5萬元,李某找到文良,謊稱劉某欠他15萬元,如果文良能把錢要回來,10萬元歸己,另外5萬元給文良。經過2人共同策劃後,文良帶領手下孫少平、王輝、趙春江等人強行將劉某綁架,並持槍進行威脅恐嚇,逼迫劉某出具欠人民幣58萬元的“欠據”一張。2004年9月,文良逼迫劉某一同前往欠劉某款項的xx公司,在公司門前公然鳴槍威脅,並憑著劉某的58萬元“欠據”,從該公司將58萬元人民幣轉入自己控制的公司。將錢提出後,他僅給李某1萬元,給劉某7萬元,其餘全部據為己有。
2005年春節前,文良等人預謀騙取某公司的鋼材。幾人在既無營業場所,又無稅務登記,僅有一本工商執照和500元資金的情況下,將該公司109.91噸鋼材騙運到b市,後以每噸2750元賣給省城一家汽車貿易公司。該公司經理李某暫未付款。文良便吩咐手下在某賓館將李某弟弟的尼桑吉普車扣下,令李拿錢贖車。李某隻好如數拿出29萬元買鋼材錢將車贖回。
2006年7月,文良準備在某信用社貸款180萬元。他以合夥做生意為由從大鵬貿易公司騙出房照作貸款抵押後,到信用社申請貸款。因手續不符合規定,遭到該信用社信貸科科長的拒絕。文良為此懷恨在心,指派趙春江、王輝伺機將信貸科長腿打折。然而幾天過去了,幾個人一直未找到機會下手。文良十分惱怒,他把手下人召集到一起開會,向他們通報了近日省內發生的幾起暴力案件情況,然後訓斥手下:“你看人家乾的多利索,你們連這點事都幹不明白嗎!”會後,他指派孫少平親自出馬。
7月30日6時40分,信貸科長晨練回家,被守候在其家附近的孫少平、李大龍、趙春江發現,趙春江持事先準備好的鐵棒,兇殘地將已年過半百的信貸科長右腿打斷,致使她在病榻上躺了半年多,至今腿踝骨還留有後遺症。
信貸科長被打傷不能上班,貸款的障礙被掃除了。180萬元貸款批下來後,文良提走160萬元,給大鵬公司留下一臺桑塔納車頂60萬元。隨後不久,此車又被他的同夥孫少平賣掉。第二年,大鵬公司還銀行本息,共損失200萬元。
王輝原在b市一家洗車行打工。1999年以來,文良經常來刷車,接觸幾次,感到王輝孤身一人,無牽無掛,且會來事兒,幹活利落,如給自己幹肯定是把好手。於是對王輝說:“跟我幹吧,虧不了你。”王輝也覺得文良一表人才,出手大方,很痛快地答應了。文良安排他到名下夜總會打雜,雖然位次不高,但在幾次打打殺殺中卻表現突出,因此深得文良賞識,把他視為心腹打手。
2002年冬,王輝與夜總會的一個女服務員處物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