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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頓飯花了多少錢?」吳中元自然知道趙穎是在付帳。
「三百多。」趙穎隨口說道。
「真的?」吳中元半信半疑。
「當然是假的,」趙穎將手機遞到吳中元面前,吳中元一看,瞬間傻眼,「八千五?!」
趙穎也不說話,拉著吳中元離開了西餐廳。
到得街上,吳中元仿如重見天日般自在,「這麼多我可請不起。」
「也沒打算讓你請。」趙穎笑道。
「你家這麼有錢,怎麼不去個好點兒的學校?」吳中元問道,一頓飯吃八千多,這不是一般的有錢了。
「我爸原本打算送我去英國的,但我不想去,」趙穎說道,「我就喜歡考古,誒,你說墳墓裡真的有殭屍嗎?」
「你說什麼?」吳中元先是一愣,隨後大笑出聲,「哈哈,你腦子被驢踢了吧?」
趙穎捱了罵,不樂意,皺著鼻子,「我給你個機會重新組織語言,不然剛才那頓aa制。」
「驢把你的腦子踢了吧?」吳中元換了個說法。
「aa。」趙穎瞪眼。
吳中元也不理她,自顧往前走。
趙穎跟了上來,指著一旁的飲品店,「我要喝果汁,你請。」
吳中元自然不會拒絕,帶著趙穎過去點果汁,等待的時候,趙穎拿出手機,「加好友。」
吳中元沒有拒絕,他沒拒絕的理由,也沒拒絕的動機。
果汁也不便宜,兩杯三十塊,趙穎拿了果汁,「現在還早,咱去那邊公園走走吧。」
吳中元有點意外,但仍然沒有拒絕,他雖然沒錢,卻不仇富,不會因為趙穎有錢就阿諛討好,但也不會因為趙穎有錢就拒她於千里之外。
這個時間段公園還是廣場舞大媽的天下,二人自廣場邊的長條凳子上坐著說話,順便欣賞大媽們的「優美」舞姿。
趙穎雖然是有錢人家的大小姐,性子還是很隨和的,言談舉止有著大家閨秀的自信和率性,除了偶爾會用命令的口吻說話,別的都挺好。
十點,跳舞的大媽收兵回營了,公園裡人少了,剩下的多是談戀愛的,有不少是學生,放假分別了倆月,開學之後急不可耐的跑出來互訴衷腸。
要是相敬如賓,也就不是談戀愛了,趁著天黑難免有各種親暱舉動,吳中元感覺彆扭,「十一點宿舍就關門了,咱該回去了。」
趙穎站起身,跟著吳中元往公園外面走。
沒走出多遠,迎頭走來三個小混混,這是真正的小混混,光著膀子,流裡流氣,可能混的不好,脖子上也沒有大金鍊子。
與二人擦肩而過時,其中一個小混混手賤,隨手摸了趙穎一把。
趙穎氣急回頭,大聲罵道,「想死啊?」
混混之所以願意當混混,是因為很多人對他們心存畏懼,他們很享受這種感覺,而今捱了罵,怎麼可能善罷甘休,罵罵咧咧的過來推搡掐摸。
趙穎一邊斥責,一邊躲避,既氣怒,又尷尬。
只要是個男人,這時候都不會坐視不理,更何況趙穎還是跟自己一起出來的,見此情形,吳中元急忙擋在了混混和趙穎之間,「你們想幹什麼?」
「你他媽想幹什麼?」其中一個混混說動手就動手,衝著吳中元的鼻子就是一拳。
吳中元歪頭避開,「你們講不講道理?」
如果講道理,也就不是混混了,一擊不中,那混混反手又是一拳,又被吳中元側身躲過。
另外兩個混混見狀,也衝上來幫忙,三個人,六隻手,全衝著吳中元的鼻子招呼。
如果沒有之前在老屋的那一出兒,吳中元可能還會遵循師父生前的教誨。如果現在是白天,他可能也會有所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