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頁(第1/2 頁)
先聚兵,兵既聚而餉不足。於是倡為打糧之說,公然掃掠民間,掠婦女則為妻妾,掠
丁壯則為奴僕。一兵家屬多者至十餘人,朝廷養一兵不能並養其十餘人之家屬,其勢
益不得不出於掃掠。而有兵之處,閭裡皆空,未馘一二賊兵,先添萬千兵賊。百姓嗷
嗷,無所控訴,良可痛已。不特此也,兵既有家屬,勢不能草居露宿,於是佔民間之
居,用民間之物,兵富而民貧,兵樂而民苦。才一徵調,則又有安插家小之說,揀擇
瘠肥,遷延月日,勢所必至。兵之戀戀室家如此,即使驅之赴敵,亦內顧之意多
而進取之意少。求其死綏立功,尚安可得?此弊不革,恐餉終無時而足,兵終無時而
可用也。1
正是由於兵不可用,當大順軍西撤、清軍在畿輔地區休整之時,山東、
河南兩省的官紳、土賊處於群龍無首,徘徊觀望之際,弘光朝廷兵將雖多,
卻麕集於江淮地區追歡逐樂,毫無進取之意。督師大學士史可法和他節制的
四鎮為了掩蓋內心的怯弱,在糧餉問題上大做文章。八月二十六日史可法奏
稱:&ldo;臣皇皇渡江,豈真調和四鎮哉!朝廷之設四鎮,豈直江北數郡哉!四
鎮豈以江北數州為子孫業哉?高傑言進取開、歸,直搗關、洛,其志甚銳。
臣於六月請糧,今幾月矣,寧有不食之卒可以殺賊乎?&rdo;1又說:&ldo;近閱諸臣
條奏,但知催兵,不為計餉,天下寧有不食之兵、不飼之馬,可以進取者?
目前但有餉銀可應,臣即躬率槖鞬,為諸鎮前驅。&rdo;2同月二十八日,東平伯
劉澤清&ldo;奏進取之計,募數十萬之兵,儲數十萬之餉,備馬十餘萬,整頓器
械一二年,乃可渡河&rdo;3。那麼,史可法和他的部將是不是真缺餉呢?甲申五
月建立江北四鎮的時候,規定每鎮額兵三萬,每年供應米二十萬石、銀四十
萬兩,由於當時一石米約值銀一兩,所以有的史籍徑直寫作一鎮歲餉六十萬,
四鎮合計每年二百四十萬。這年九月十二日&ldo;東平伯劉澤清屯淮安,治府壯
麗,日費千金。總督田仰從澤清燕遊,為奏請乞餉。上諭:東南餉額不滿五
百萬,江北已給三百六十萬,豈能以有限之財供無已之求?田仰與劉澤清不
得全事呼籲&rdo;4。從五月算起,四個月發了相當於一年半的銀餉,應當說十分
豐裕了。何況立鎮之初還把江北一部分地方的屯糧、商稅等收入撥給四鎮,
怎麼能說糧餉不足進取呢?
1 馮夢龍《甲申紀事&iddot;敘》,見《玄覽堂叢書》第一○七冊。
1 談遷《國榷》卷一百二。
2 李清《南渡錄》卷二。
3 同1。
4 《國榷》卷一百三。
史可法為官廉潔,也很勤勉,治文書往往夜以繼日。他對四鎮的兵額和
應發、已領餉數應當是清楚的,對四鎮將領的蒐括地方、荼毒百姓也心中有
數。在奏疏中,他竟然同四鎮唱一個調子,危言聳聽,原因是他在明末官場
中久經磨鍊,對當時文恬武嬉的積弊司空見慣,也積累了一套應付朝野輿論
的伎倆。我們不應忘記,史可法初任西安府推官時洪承疇、吳甡都是他的頂
頭上司,也是他非常佩服的人。洪承疇統十三萬精銳明軍被清軍殲滅殆盡;
吳甡在崇禎十五年任大學士時寧可丟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