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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 部:嗯,橫井麻裡大概有好一陣子無法上電視了。
部長刑警:哦!原來如此,主任是關心這件事啊?(一面勸酒)別擔心,沒問題啦!她那麼有氣魄,很快就能重新站起來啦!
警? ? 部:她會不會因為有個殺人魔哥哥而嫁不去啊?
部長刑警:到時候主任就討她當老婆吧!
警? ? 部:什麼話!(暗自竊喜)我娶啊?
部長刑警:有什麼不好?主人喜歡那種我行我素的女強人吧?不過這一陣子她可能會為了老哥的事而意志消沉,變得乖巧溫馴吧!
警? ? 部:警部(坐立不安)你想我是不是該打通電話安慰她啊?
【疑為此處應該是&ldo;老長&rdo;二字,貌似譯者搞錯了--四條眉毛注】
刑? ? 警:(怯生生地)比起安慰她,我覺得證明橫井的清白更能幫上她的忙。
部長刑警:(彈了下舌頭)我還以為你要說什麼咧!我醉了是吧?(看了看刑警手上的酒杯)搞什麼,根本沒少嘛!(拿起啤酒瓶)還不快點喝乾!
刑? ? 警:不……不,我真的(退縮)只能慢慢喝。
部長刑警:(揮動啤酒瓶)一口氣幹了、一口氣幹了!這樣你的妄想才會消失。
刑? ? 警:妄想?(勉強喝下啤酒)怎麼這樣講!我到現在還是無法相信橫井那小子是兇手。
部長刑警:(不敢置信)你還真不死心耶!你一定是那種旁人都覺得你被甩了卻還相信女方愛著自己、繼續死纏爛打地送花的人吧?這是最惹人厭的型別,一輩子沒女人緣。
刑? ? 警:(似乎有過這種經驗,憤憤不平地說道)要你管!(一口氣喝乾了酒杯)
部長刑警:哦!很豪邁嘛!繼續保持、繼續保持!來,再喝!
刑? ? 警:我啊,(一口氣將新添的啤酒喝乾)不是在討論有沒有女人緣,是在討論橫井,(加重語氣)橫井絕對不是真兇!
部長刑警:(不耐煩地)那你倒說說看,誰是真兇?
刑? ? 警:(拿起酒瓶替自己倒酒)真兇是誰稍後再說,我先證明橫井不是真兇。(一口氣喝乾酒杯)
部長刑警:證明?(一臉擔心地互動打量著刑警及啤酒瓶)所有狀況都指向橫井是兇手;情況證據也是,物件證據也是,你要怎麼推翻?
刑? ? 警:最讓我懷疑的,(將空了的啤酒瓶往後扔,拿著新啤酒瓶替自己倒酒)就是為何要割下被害人的頭顱。聽好了,(喝乾啤酒)照說橫井必要沒這麼做。
【&ldo;必要沒&rdo;,臺版原文如此,在下感覺應該是&ldo;沒必要&rdo;,難道是在下孤陋寡聞,世上有這種用法?--四條眉毛注】
部長刑警:不管是誰都沒必要這麼做吧?
刑? ? 警:(將酒杯忘櫃檯上用力一放)閉上嘴巴聽我說!(倒啤酒)最後被發現的殿岡櫻頭顱並沒有任何特徵,先前的六顆頭顱也一樣。聽好了,一般從分屍行為最先聯想到的,就和主人上次講的一樣,是為了方便毀屍滅跡;可是這個理論卻無法套到這次的案件上,因為兇手顯然沒有毀屍滅跡的意圖和跡象。那麼兇手想湮滅的只有頭顱嗎?也不對,雖然兇手曾一度帶走頭顱,最後七個人的頭顱還是全被發現了,而且每個頭顱都沒有兇手必須隱匿或處置的特徵。懂嗎?我再說一次,橫井沒必要這麼做。就算退一萬步,當作是橫井殺了那些女人,他還是沒有割下頭顱的理由。
部長刑警:所以啊,(將身體朝警部方向挪動,與刑警拉開距離)我知道橫井沒有這麼做的理由;但換做其他人是兇手,也一樣沒理由啊!不過事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