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同(第1/3 頁)
到了當天,他們如約而至來到籃球場。籃球場不是很大,十幾個班整齊劃一排好綽綽有餘。但籃球場也很小,只夠二十幾到三十幾個人在上面奔跑。籃球場分為室內和室外,室內的那個位於最北邊,是用來搞活動,沒什麼多大用處,很多時候是個擺設,只會在有什麼形式主義的時候才用到。室外的是專門用來活動身體,位於最南邊,小賣部的後面,操場的旁邊,人煙稀少之處。
他們來的很早,人現在還沒多少,只有嘻嘻嚷嚷的幾人提前來佔位置,隔著距離聊著天。即墨白他們運氣挺好的,最裡面那個位置沒被人搶走,他們一夥兒人徑直走到裡面,佔了這個空間最大,不會被打擾的位置。
吹面不寒楊柳風,一天中最讓人放鬆的時刻。即墨白走到最前面,穿著身寬鬆的運動服,手上拿著個籃球,鍾離情跟在他的旁邊,一張青澀的臉上滿是笑容。他身上的運動服和即墨白的除了一點點裝飾不一樣,其餘的一模一樣,穿出來像是情侶裝。
事實上,這衣服是即墨白的,昨天他和鍾離情說著今天比賽的事情時,不知聊到什麼,鍾離情的臉黯淡起來,一臉的不高興。他問他發生了什麼,鍾離情一開始還有些扭扭捏捏的,怎麼也不開口,直到後來被他問急了才脫口而道,他缺運動服。
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即墨白卻滿心愧疚。小孩兒還沒成年,放在正常點的家庭,他這個年紀怎麼會連件運動服都沒有,他是小孩兒的哥哥,是他失職,是他做的不好。他從衣櫃裡拿出一件運動服給小孩兒試了試,別說明眼看上去大了的衣服此刻卻剛剛好。
小孩兒再次明媚的笑容讓即墨白松了口氣的同時,內心一陣陣複雜。原來,小孩兒的要求很簡單,他輕輕鬆鬆就可以滿足,他以前怎麼不知道?忽略了呢?
自這件事以後,即墨白什麼東西都會準備兩份,以備不時之需。
“這麼久才來,我還以為你們怕了,不敢來。”為首的刺頭挑釁一笑,沒等兩人說話,沈銘一個籃球砸在地上:“怕?開什麼玩笑,等下比賽一開始,你們要是不叫幾聲爸爸,我們可是不會手下留情的。”沈銘是體育生,他的運動強項之一便是籃球,平常很少展現,以至於知道他會打的人很少。
“切,別他媽的只知道說狠話,沒點實力可沒什麼用。吹牛誰不會?有本事把牛吹成真的。”氣氛突然變得緊張起來。這個年紀的男生,對實力看的是比較重的,從一箇舊的地方換到新的地方生活,有很多新的規則要去適應,誰來規定,誰來服從,你說了不算,我說了也不算,實力,是代表我們的話語權。
比賽開始,雙方都是用了點勁兒,比賽初期都還存了點試探對方的味道,等到雙方得了個十分左右的樣子,運球進攻變猛了很多,對面一個側身,進了個三分球。
分數一下子就相差了五分。
對手眉毛上挑,有些得意。
即墨白三人彼此交換了個眼神,不約而同的把目光放在了得分最多的黃毛身上。
黃毛進的球多,自我感覺良好。現在是下課時間,圍觀的人越來越多,其中還有不少女生在加油助威,很多讚美聲流進黃毛讓他有些飄飄然,對生活不容易的怨恨變得少了很多,他像是打了雞血一樣,他的進攻越來越猛,從隊友那兒把球接過來就直接衝,連進兩個兩分球后更是學著別人,雙手一擺,眼神中透露著三分不屑,三分漫不經心,四分薄涼。
其實,他也不是一直都這樣,他也曾經是很多人嘴巴里的“別人家的孩子”不過後來,因為某些原因,他被周圍所有人否定,一怒之下,他加入了社會上的小組織,經常講“義氣”,這個“兄弟”幫天忙,那個“兄弟”幫天忙的,每次都會和“兄弟”們身上掛很多彩,久而久之,他就被稱呼為“混混”。一開始,他會覺得很驕傲,這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