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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編織袋的數量和盛放屍體之後的體積來推斷,無論是停車拋屍還是行駛過程中拋屍,嫌疑人駕駛能盛放東西的麵包車、城市越野車、七座商務車的機率很高。農用三輪、摩托車和兩廂小轎車基本不考慮,前者上不了高速,後兩者帶不了那麼多屍塊。找屍塊的路上我稍微留意了一下,屍塊最集中的位置是在無人區,基本每隔兩三公里就有一袋,嫌疑人對本市應該有些瞭解,或者提前踩過點,知道哪裡沒人。還有,拋屍地前後都沒有交通探頭,屬於監控盲區。」
聽完梁威的講述,海同深在提前畫好的圖上又加了兩筆,而後道:「跟我推算的差不多。鄭暢看一眼。」
「什麼?」
之前在等待屍檢結果的時候,海同深已經把高速沿途的情況都畫了下來,他指著圖上畫出來的六個圈,說:「聯絡轄區,找這六個地方的市政監控,沒準能拍到。」
鄭暢:「老大你去年是去首都學習還是潛伏起來做調研去了?哪有市政監控你都知道?」
海同深無奈:「再貧更找不著物件了。記下來沒有?」
「記住啦!吃完就去聯絡!」
謝瀟苒接著介紹起屍體情況:「根據dna結果顯示,目前發現的十七袋屍塊都屬於同一名死者。死者男性,屍塊不全,暫時沒有找到頭顱,推測身高為178厘米,體重在71kg左右,年齡50到55歲之間。根據胃內容物分析,死者死亡時間在末次進食後兩小時,推測死亡時間為25日16點到18點之間。死者死後被立即分屍,分屍工具推測為專業切割工具。器官解剖結果支援窒息死特徵,但現在屍體頭部尚未找到,所以不能下定論。另外,死者手腕腳踝有約束傷,死前被限制過行動,且有過不短時間的掙扎。」
海同深問:「約束物有推測嗎?」
「塑膠材質的一次性綑紮帶。」謝瀟苒回答。
鄭暢看了眼手錶,說:「今天26號,那就是昨天下午殺完之後晚上就直接分屍拋屍了。我估計失蹤人口資料上傳可能還沒這麼及時,dna和指紋比對有結果了嗎?」
「dna比對還沒出來。」謝瀟苒說,「死者屍塊缺少手指,做不了指紋比對。」
「行,那就再等等dna結果。剩下的屍塊已經讓分局那邊派人加緊搜尋了。」海同深接過話來,「今天下午你們找屍塊的時候我開車走了一趟高速,再結合交通隊那邊送來的監控資料,我畫了張圖,剛才你們也看見了。嫌疑人駕駛著交通工具從西六環進入平俞高速,在進入平俞高速四公里之後開始拋屍,而後沿途拋屍,在最開始的十公里內扔下兩袋屍塊,此時車輛已進入侯家村轄內,道路旁邊是無人居住的窪地。在接下來的三十公里,嫌疑人平均每三公里拋屍一袋。在駛出侯家村地段之後是三楊村回遷安置區,在這段距離中一直沒有拋屍。接著就進入了西河莊的廢工業區,從這裡開始,嫌疑人拋屍又變得規律起來,每隔十公里扔一袋,一直到我們發現第一個屍袋的位置。下午同步訊息的時候梁威說過,有的屍袋周圍有滾落痕跡,而且距離高速護欄有一定距離。我匯總了一下這些屍袋的數量和位置,發現都集中在無人區。我推測嫌疑人是採用了兩種拋屍方式,即停車拋屍和行駛中拋屍都有。我傾向於在中途經過無人區時是行駛中拋屍,因為無人區基本沒有市政監控,嫌疑人只需要留心不被交通監控拍到就行。如果中間都是停車拋屍的話,車行速度和透過兩個交通攝像頭的時間會有很大不同,這樣暴露風險會加倍。」
宗彬斌道:「我同意海支的觀點,每袋屍塊基本都是四公斤,身體健康的成年人扔擲四公斤的重物不會有太大阻礙,也確實不必要停車拋屍。」
古濛:「如果這樣的話,嫌疑人就有兩人了。一人駕車,一人拋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