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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do;之嫌, 所以使勁一推,出手較重;吳小姐一個&rdo;狗吃屎&rdo;合撲倒地, 跌落了一口門牙。這一下風波鬧大了!
&ldo;我跟他時,他是個窮學生;我吃盡辛苦,他才有今天! 憑什麼我要讓不相干的人來佔有他?&rdo;楊淑慧逢人就這樣說; 而且公開了多少年前,周佛海追求她時所寫的,不足為外人 道的情書。
她還有支4寸象牙鑲金的小手槍,是潘三省送給她的。在 會玩槍的人看,這是玩具,但亦不能說它不能致人於命;楊 淑慧說到氣憤難平時,就會把槍取出來,比比畫畫,說是總 有一天先打死周佛海與筱玲紅,然後自殺。
看樣子要出人命,周家的友好,便發動包圍,對楊淑慧 展開&rdo;疲勞轟炸&rdo;;終於氣得楊淑慧採取了釜底抽薪的措施, 她把筱玲紅帶到銀行裡,開保管箱讓她看她的珍貴首飾,要 求筱玲紅嫁到周家來。
這是件筱玲紅求之不得的事,但一聽條件,半晌作聲不 得。楊淑慧的條件,一共4個:第一、住在一起。第二、稱 周佛海夫婦是老爺、太太;對他們的女兒周慧海、兒子周幼 海要叫小姐、少爺,完全是舊式家庭的規矩。第三、當夕要 獲得楊淑慧的許可。
這3個條件雖然苛刻,畢竟在理論上說是做得到的;那 知還有做不到的第4條:不許生男育女。
只看第四個條件,周佛海便知楊淑慧並無解決問題的誠 意;而且事實上,筱玲紅這時已懷孕在身。因此周佛海明白 表示,楊淑慧承認筱玲紅是&rdo;家屬&rdo;的一員,他很感激;但 決不能在一起住。
問題演變至此,真到了推車撞壁的地步。儘管楊淑慧常 常打電話給林之江,要他拿手槍去逼筱玲紅自動離異;可是 她也知道林之江表面滿口答應,其實是在敷衍,因此她決定 採取法律行動,到法院去告上一狀,要求與周佛海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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