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孃親是爹撿來的(第2/2 頁)
光輝半個月拼命打獵賺回來的。
可能老天都在幫他,被他挖到一棵野山參。
年份太小,只賣了30兩。
20兩留給未婚妻做嫁妝,5兩給了“岳父”,剩餘5兩給自己添了新衣服和新被子。
10年前的錢,比陳青新他們現在的錢更值錢。
關於這點,哪朝哪代都是一樣的。
陳賴氏見小兒子也沒少打獵,一分錢不花,就娶回來一個如花似玉的媳婦,自然無話可說。
而且,還是郎中的親戚,她也不敢輕易得罪。
萬一自己生病,郎中不給看,或者不用心看,甚至在其中動手腳,自己死翹翹也不會有人知道。
雖然她蠻不講理,但不代表不懂道理。
日子一晃,十年就過去了。
陳李氏肚皮也非常爭氣,一口氣生了四個孩子。
雖然有2個賠錢貨,到底也生了2個帶把的。
而且,夫君是個打獵能手,一大家子的開銷,八成都靠他。
所以,陳光輝在世得時候,陳賴氏儘管偏心大房,也沒有敢太過苛待老三一家。
自從陳光輝失蹤以後,家裡便少了主要生活來源。
表面上日子過得一天不如一天。
在大兒媳小陳賴氏和二兒媳陳孫氏有意無意提醒下,陳賴氏相信了三兒子,是被陳李氏母子幾人給剋死的。
如果任其繼續住在家裡,她和夫君,以及其他孩子們,都有可能性命不保。
三兒子不在了,三兒媳婦痴痴傻傻,連家務活都不肯幹。
兩個丫頭和大小子倒是能挖些野菜,拾拾柴。
可還有個最小的拖油瓶,孩子小,吃的不比大人少。
陳賴氏越想越氣,好好的財路,就那樣斷了。
她接連五個晚上給陳耀祖吹枕頭風,然後陳青新一家就被掃地出門了。
說得好聽是分家,事實上什麼也沒有給。
糧食沒有,房屋沒有,田地更沒有。
就連最基本的生活用品都沒給,做得不可謂不絕!
那個時候的陳青新,年齡小,接觸的事情少,古代思想根深蒂固。
未做任何反抗,古人本來就是愚孝,她也不例外。
古代都奉行:君教臣死,臣不死不忠;父教子亡,子不亡不孝。
意思就是舊時封建禮教認為:臣對君、子對父,必須絕對服從,乃至死而無怨。
一家人純粹是淨身出戶,連平時鋪在床上的被褥,換洗的衣服,都沒讓帶出來。
陳青新消化完所有資訊以後,暫時也沒想到好的辦法。
只能走一步看一步,等身體養好了再說。
自己這具身體還有點飄飄忽忽的,嘗試了幾下,都沒能從木板上起來。
好在外面的雨漸漸小了一點,屋裡只有偶爾一滴水落下。
她頭頂上已經不滴水了。
小青武大概剛剛被吵醒,沒睡好。
挪動著屁股,慢慢靠近長姐身側,向她友好地展示他的一口小米牙。
而後,腦袋一歪,又睡著了。
陳青新愛憐地撫摸著小傢伙乾枯的發頂,心中暗暗下定決心:
以後一定要扛起養家重擔,照顧好自己在乎的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