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荀彧問道:「無實權怎能處理政務?」
我說到:「雖無實權,但有起草權和決定權,凡大小事物,均需透過『下議事院』商議起草且先行在下議事院表決透過後,送上議事院表決,得大多數『上院議員』同意方可實施,但並不是透過表決後就一定要實施,凡是政令透過後有『上院議員』覺有不妥之處就可請示主公,主公擁有最終否決權。同時『上院議員』也可三人以上聯名起草政令先經『上議事院』表決透過,再報主公認可後方可施行。並且若是『上院議員』發覺『下院』不能很好的起草和表決政令的情況下可以解散『下議事院』。同理,主公若是對『上議事院』不滿意的話也可解散。主公以為可行否?」
曹操聞言吃驚的看著我半晌才說:「這『上下兩院』可是早些年間奉孝所寫的『議會』?」
我說:「雖不完全相同,但也相差不大。」
荀彧問道:「奉孝言此議事院可主持政務,那軍務要如何操持呢?」
我說道:「可仿效『議事院』再設定一『軍委會』,但人不可多,與會之人稱之為『委員』,主公為軍委會之首腦故稱為『委員長』。」
說到這裡我差點隨嘴把蔣介石三個字說出來。
第四十六章
因為身體的原故做出這樣的決定,曹操實屬無奈,但在這種四面受敵的情況下將權利移交給子侄、兄弟的話,以前的各種努力很可能就要附之東流了。在不甘心志向破滅,所以才有把大權交給非子侄,但有謀略和人望手下的曹操。在聽了我的方案後越聽越是高興,連連追問這個『軍委會』的細節。
我清了清嗓子說道:「『軍委會』負責軍隊的作戰指揮與日常訓練,但為了防止『軍委會』委員專權,應當將城防軍隊與野戰機動部隊分開管理,由『軍委會』指揮調動野戰部隊,而地方的城防部隊則由『上下兩院』指揮。在訓練上由『軍委會』與『上下兩院』共同制訂方法與標準。同時取消部曲制,所有將官的親兵衛隊全部由『軍委會』指派。而一切軍隊調動命令必須有『軍委會』四人以上的同意並在軍令之上加蓋『委員長』的專用印鑑方有效。」
曹操聽了是不住的點頭,他應該能看出,這樣做的話,使得他不用過份的操勞就可牢牢的把持住軍政大權。『上院』與『軍委會』因為是由他指派人員擔任,那麼他就可以將曹氏宗族和夏侯宗族的人員大量的安插進去,雖然這些人不一定有什麼能力,但至少可以作為牽制,最不濟也能當耳目使用。並且最後的決策權在他手裡,他可以隨時否決這兩個部門的決議。部曲制的取消,使得精銳的部隊全部掌握在他的手裡,也等於在變相的削弱了各級將領軍權的同時,把各級將領的生死操控了起來。若是以前無緣無故的提出這種制度,必定會遭到軍方將領強烈反對的,但現在若是有人反對,那麼就是對中毒後的曹操不忠誠的表現。
我看效果不錯,又說道:「在『議事院』與『軍委會』之外再成立一個監察機構,對『上下兩院』以及『軍委會』負責,監督政令執行和官員的廉潔情況。這個監察部門只有監督權和調查權,但無處置權,處置的官員的權利在『議事院』和『軍委會』。但如果『上下兩院』或『軍委會』的處理讓監察院不滿意的話,監察部可以直接向主公提出從新處置或解散『議事院』及『軍委會』的請求,由主公最後裁定。」
荀彧又提出了一個問題道:「『議事院』中的上院人等應該時常都在許都,可以隨時議事。但按奉孝說言『下院』人等由各地方官員擔任,我兗州境內雖道路暢通,但每有政務都要讓所有『下院』人等集中議事是否多有不便?」
我說道:「可由『下院』中在許都任職的官員成立一個部門專門負責處理緊急事務。而其他非急辦之事可於每年召開一次的全體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