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疤(第1/5 頁)
林書璞一向都知道自己很奇怪。
在十歲那年,遇到羅恕以後,她就知道自己是個奇怪的小孩。
還很小的時候她就對羅恕有種特殊的感情,每天都想見到他,見不到他會想他。跟他在一起的時候會開心,看見別的女生來找他,心裡會很不舒服,然後就想發脾氣,難過得想哭,想讓羅恕注意到她的情緒。
她不想讓羅恕跟別的女生走得太近,想讓他只對她一個人笑,只牽她一個人的手。
剛開始她不太明白自己是怎麼了,直到有一天她的同桌李萌萌,說喜歡上了班裡一個叫張志遠的男生,覺得他長得帥。
人大抵不管是在什麼樣的年紀,都會被美好的人吸引。
李萌萌覺得張志遠長得好看,所以喜歡他,想放了學一起跟他寫作業,體育課上想跟他分在一組做練習,如果有別的女生來找張志遠多說幾句話,李萌萌心裡就會難受。
原來這是喜歡。
林書璞明白了她對羅恕特殊的感情叫什麼。
她跟李萌萌一樣,也喜歡上了一個男生。
因為那個男生長得好看,因為他在遇到她的第一天帶她去吃了很好吃的炒河粉,因為他就算過得窮困潦倒,也還是會把家裡唯一的一張床讓給她。
所以,林書璞,喜歡羅恕。
唯一不同的,不過是那個男生比她的年紀要大許多。
八歲。
一個十八歲,一個十歲,之間相差了八歲。
她不能把這件事情告訴給任何人。因為生活自有它原本的準則。像李萌萌喜歡張志遠,大人們聽了以後會一笑了之,認為這是小孩子之間自然而然的情誼,開明些的還會再調侃一句:“那等你們長大以後就結婚吧。”
可是如果林書璞說,她喜歡羅恕。
大人們只會覺得她在說傻話,認為她的喜歡根本就是天方夜譚。
他們打心裡認為,她跟羅恕不可能在一起。羅恕會跟他年紀相仿的女生在一起,而她在長大後會找一個跟她年紀相仿的男生。
不管時間如何變化,唯一不變的是她跟羅恕永遠都不可能在一起。
或許就連羅恕都是這麼認為。
在他的思維裡,林書璞對他來說就是一個小妹妹。他之所以對她好,可以是因為他骨子裡的良善,也可以是因為她命運的悲慘,而絕對不可能是因為喜歡她。
但他也確實沒有義務必須要喜歡她。
她算得了什麼,一個連自己名字都不能有的寫手,從出生開始就活得一片狼藉、並且會繼續一片狼藉地活著的社會底層人員。羅恕曾經也過過苦日子,也有為了三兩碎銀而苦苦掙扎求生的慘痛經歷,可那些都是過去式了,他早就飛出了落後陳舊的小鎮,一躍成為了高不可攀的頂級演員,身價難以估量。
林書璞和他,早就不再是一個世界的人了。
他們兩個之間無法逾越的鴻溝不再只有八歲的年齡差,現在還多了天差地別的身份。
所以她又在生氣什麼,又有什麼資格生氣。
實在太過於不自量力了。
“對不起,”她收拾好情緒,眼尾的位置悄然紅了一層,她忍著:“對不起,我……你說得對,我應該真的是病了,頭腦不太清醒,說了些莫名其妙的話,您千萬不要放在心上。時間挺晚了,我就先回去了。”
她轉身要走,羅恕把她拉回來。
兩個人面對面站著,她又一次感受到了來自於羅恕身高的壓力。小時候就覺得他好高,所以她每餐都有好好地吃飯,也會抽時間做些簡單的鍛鍊,像是跳繩和跑步,每天都盼望著能比昨天長得更高一點兒。結果她都這麼努力了,成年以後也只長到了一米六二而已。跟羅恕站在一起,兩個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