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3/5 頁)
要露出它來,兩邊就安排兩隻專業的演員。第三排四條狗,還將專業演員放在兩邊,非專業的藏在中間。效果應該會不錯的,顯眼的都是演得好的狗。”
“……!!!”肖凌霄瞪圓了狗眼。
領頭狗!他竟然可以當領頭狗!
過去,這種選領頭人的事情,從來都不會輪到肖凌霄。
曾經有一次,導演因為肖凌霄的長相讓他站在中間。當時肖凌霄真高興極了,演得也極為努力和用心。然而,三次之後,導演就皺皺眉,指著肖凌霄說:“你,換到最邊上去。”說完指著肖凌霄旁邊的人說:“以你為中心吧,這邊依次挪動一位。”肖凌霄感到很屈辱,可他也不能撂挑子不幹,只得在眾人同情的目光中走向了隊尾。誰知這還沒完。又拍攝了兩次之後,導演氣急敗壞地再次指著肖凌霄跳腳道:“你為什麼一定要站在第一排的最邊上?你就不會站到最後一排的最邊上去嗎?!”肖凌霄聽罷挪到了角落,一場戲才終於是拍完了。
那次過後,肖凌霄曾想要寫本自傳,講述自己在娛樂圈中打拼的種種經歷。第一句話他都已經想好,就寫“多年以後,肖凌霄跪在導演的面前,準會想起他決定當演員的那個遙遠的下午。”自傳的書名就叫《百年憋屈》。
不過,雖然他那麼地憋屈,他還是沒放棄演戲。
肖凌霄很想要出名。其實,跟錢什麼的都沒有關係,他就是喜歡演繹出一個個故事,用動作和語言將那些故事用最好的方式“講述”給別人聽,讓人從或喜或悲或平淡的生活進入到劇中,體會人物的聚散離合,讓觀眾在寂寞時不寂寞、悲傷時不悲傷、開心時更開心、充實時更充實。即使沒有受過教育的人,也眼不盲、耳不塞,可以透過影視瞭解很多。一想到自己能做到這些,被人認可、被人誇獎、被人喜歡,他就會又充滿許多幹勁,總是想著也許可以慢慢進步。
因此,雖然此刻只是條狗,肖凌霄也還是挺感動。
顧導為了讓肖凌霄顯得更加地酷炫,對攝影師說道:“焦點一定放在忠犬身上。”說完,他就看著監視器:“一二三,開始。”
訓練員聽到指令便拿著吃的喊道:“抬頭,叫!”
肖凌霄便站在最前面的位置,很努力地嚎嚎嚎嚎,假裝自己是一條狼。
因為狗的數量較多,每次都有掉鏈子的,不是這條慢了就是那條慢了,訓練員罰完這個又得罰那個,只有肖凌霄沒錯過,時間總是把握得恰到好處。
顧導一連拍了二十來條,最後才不情不願地說說道:“就這樣吧。本來就是臨時湊的,不能指望全都聰明。”
肖凌霄看見周瑾初走來,而後微微彎腰,將自己給抱在了懷裡。周瑾初問:“累麼?”兩場戲拍了一整天,又是跑又是嚎叫的,周瑾初認為他的狗肯定感到很累了。對他自己而言,走十步路、說十個字都嫌多。
肖凌霄用兩隻爪子摟住周瑾初的脖子,抬頭看了看周瑾初的臉,覺得從這個角度看對方真是長得漂亮極了,加上暖到爆炸的關心他的語氣,突然鬼使神差地伸出舌頭在周瑾初的臉上舔了一下。
“……”周瑾初看了看他的狗。他的狗其實不喜歡舔人。過去,周瑾初也試過將手放在狗的嘴巴前面撩它,甚至故意讓手指帶了點排骨的味道,但他的狗每次都會很嫌棄地別過頭去,與周瑾初所知道的別的狗完全不一樣。周瑾初沒想到,他的狗今天竟然會主動舔了他一下。
肖凌霄舔到了一口,覺得感覺特別地好。對方臉上滑膩膩的,又很溫暖,有一種清新的味道。想了一下,肖凌霄再次揩了一回油。
影帝的臉被我舔了,他想:而且我還舔了兩次。
“……行了。”周瑾初輕輕摸了下他的頭。
到家之後,周瑾初發現顧導在微博上發了幾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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