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頁(第1/2 頁)
&ldo;是的。夫人說過,有時她要去紫乃原先生的公寓,萬一有急事可以向那兒打電話。&rdo;
‐‐這麼說,志方夫人去紫乃原先生的公寓並不對你有所隱瞞了?
&ldo;不僅對我,連老爺她也不瞞著,好像她認為這事兒沒有必要當成秘密。&rdo;
‐‐那麼你知道她的理由是什麼嗎?
&ldo;聽說紫乃原的父母曾拜託志方一家幫助照料他們的兒子,因此老爺也對夫人這樣要求過。如果再偷偷摸摸的,不就更讓人生疑了嗎?&rdo;
‐‐聽說你的工資袋忘在了志方家大門口的書架上了。
&ldo;是的。聽夫人告訴我之後,我才放了心。&rdo;
‐‐記得打這個電話的時間嗎?
&ldo;記得。已經都過了10月31日了,是11月1日的淩晨快1點的時候吧。&rdo;
大神旗江的證言的最後部分,提供了有利於打消對志方綾子懷疑的證據。她說自己是在11月1日淩晨快1點時打的電話,而接電話的人正是志方綾子本人。
這就是說,11月1日淩晨快1點時,志方綾子在深澤的公寓601室。
而紫乃原的死亡推斷時間是11月1日淩晨1個小時之內。
按大神旗江所說,她打完電話後再有十二三分鐘的時間就到1點了。那麼,綾子用這十二三分鐘去目黑區八雲三丁目的大洋游泳俱樂部,在那兒的游泳池邊殺死紫乃原,然後回到世田谷區深澤一丁目的家中,從理論上來講是絕對不可能的。
也就是說,志方綾子應該是在接完大神旗江的電話後不久便沉著地走回家去。她花費七八分鐘就可以走到。
這樣一來,她所說的時間和玉川員警署的兩名巡警看到她本人的時間就對上了,說明她沒有說謊。
因此,如果綾子是殺人兇手的話,那麼她必然是在大神旗江打來電話之前就殺死了紫乃原,然而這似乎是不可能的,因為這與死者的死亡時間對不上號。
她也沒有必要再返回深澤的601室。
因為她如果在大洋游泳俱樂部殺死了紫乃原的話,應當馬上回家。
她為什麼要再回公寓的601室呢?
可以認為,殺死紫乃原時,她身上沾了不少血跡,她要儘可能地避開人,去洗淨身上的血跡。
那麼,她當然要儘可能快地趕回家了。家中才是最安全的。然而,她卻返回了紫乃原的公寓嗎?
在那兒,志方綾子十分冷靜地接了大神旗江打來的電話。難道一個殺人兇手可以很平靜地在死者家裡若無其事地接電話嗎?
不,作為一個女人,志方綾子能在殺人之後還返回死者的家中,這可是個難解之謎了。
搜查工作陷入了困境之中。
還有別的,也構成了對志方綾子有利的一面。
例如,調查的結果,沒有發現志方綾子有殺完人後處理過身上所沾染的血跡的疑點。不光是她那件淺紫色的大衣,就連裡面那件白色的結婚禮服居然也一滴血跡都沒有,這也是不可思議的。
她不可能有那麼富裕的時間去洗滌衣服,尤其是一件大衣或純白的結婚禮服,短時間內是無法洗乾淨的。
尤其是後來志方綾子主動提出要求警方對其住所進行檢查時,在她浴室內也並沒有查到有氨基苯二銑一?的血跡鑑定反應。
紫乃原的三處刀傷均是出血兇猛之處。尤其是他的頸動脈被切斷後,大量的血跡會噴射而出。殺人兇手的身上是不可能一滴血也沾不到的。
另外,志方綾子出人意料的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