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赤足少女7聽完故事該閃了(第1/4 頁)
齊老師望著窗外,訴說起往事。
我本不叫齊嵐,我的真名叫伊藍星,家鄉在雲南大山裡的洞山苗寨。
我們那兒重男輕女,我剛斷奶就被送給阿達養,阿達和蘭卡教會我鶯蠱。
十三歲的時候阿達因病去世了,回到父母身邊這才知道自己有了兩個弟弟。一個九歲,一個四歲,照顧他們成為我的責任。
在我十六歲的時候,村裡有了學堂,來了支教。我又多了一項工作,每天揹著小弟上學放學。
我很不情願,但也沒辦法。那時的我,以為這片大山就是整個世界。要是惹得父母不高興,我會像被賣掉一樣嫁給一個不認識的人。
可你說巧不巧,在學堂我認識了呂三江。初時遇見他,他才十九歲。長的很精神,很帥氣,我一眼就喜歡上他了。
他趁寒暑假來做支教,留的時間不長。
父母不讓我讀書,我只能在接送弟弟的時候看他幾眼。
漸漸的我能和他說上話了,我發現他愛吃肉,就常常捉山雞野兔給他吃。他教我讀書,我們的感情越來越好。
第二年的寒假時,他說喜歡我,想一輩子留在這。
可我聽他講過城市的風光後,更向往外面的世界。和他商量後,我們私奔了,從此離開了大山。
年輕太沖動沒考慮後果,三江因此受到處分,被退學了。
他父母十分生氣,很不待見我,反對我們在一起。他為了我搬出家裡,我們做起小買賣,我賣煎餅,他賣衣服。日子辛苦,卻很實在。
有一天三江被同行欺負了,我氣不過給那人下了蠱,讓他病了半個月才好。
三江在那時發現我的本領,我對他並沒有隱瞞。
打那時起,三江心底起了壞心思。他對蠱術很感興趣,讓我教他。可是以他的資質,只能掌握初級的東西。
有一陣子他賺了些錢,後來才知道他是在收錢害人。
那時我並沒有責怪他,因為他害的人不是什麼好貨色。手段卑劣這種事兒,那時的我沒有概念。被他哄騙了幾回,我甚至幫他去做那些事。
三江嚐到了甜頭,有了更大的野心。
我們結婚了,然後去了溫州開了家酒樓,藉此結交了各門各道上的人。
支鶯可以蠱惑人心,辦事、談條件那都不叫事兒。
酒樓的生意在一年內迅速做大,我們富了,心也腐了。那時我囂張得讓三江都害怕,輕易不敢逆我的意。
後來我懷孕了,把所有事情交給三江,在家安心養胎。
不久,姓沈的那個女人出現了。
她有個一歲半的兒子,竟是他們私生的!
等我知道這件事,才明白三江為什麼選擇在溫州創業。
沈玉屏在那裡有很深的背景,也很有錢,可我想那不是三江想擺脫我的原因。
蠱,意味著恐懼。我如蠱一樣,成了他的噩夢。姓沈的女人雖然刁蠻任性,對比我來說顯得可愛多了。
所以,他們要在一起,我必須消失。
三江一直在找我的弱點,當他知道我斷奶的時候,支鶯會死亡的事情,他們便籌劃如何殺死我。
也不知道誰出的主意,他們不嫌麻煩的把我綁到偏遠的山區,扔進了磚窯裡,要活活烤死我。
可他們沒想到,支鶯死時會產卵,我一直貼身帶著。在高溫下催生出來的幼鶯,雖然活不長,但我能用它們做一層膜來保護我。
他們眼見我全身烤得焦黑,半點沒有懷疑我的死活,把我埋到了山溝裡。
我從土裡爬出來時,當真是如同一隻剝皮鬼,連我自己都不敢看自己的臉。
幼鶯膜雖然保住了我的命,但它不能阻隔全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