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第1/3 頁)
沈安寧理直氣壯地說:&ldo;為什麼要給別人看?別人的眼光與我們有什麼相干?我們就是漂亮給自己看。&rdo;
甄陌開心地笑起來:&ldo;喂,人各有志,我不勸你,你也別勸我。&rdo;
沈安寧也歡喜地笑。這個老朋友在北京呆了3年,結果一無所有地回來,而且情緒低沉得可怕,這一個月來,天天想盡了辦法讓他開懷,都不見什麼效果,今天看到他已經能夠笑得出來,真算是一大進步。
沈安寧不敢問甄陌在北京遭遇了什麼事故,但約略也能夠猜到,無非是為了感情。他了解他。在這個世界上,也只有他有資格說這個話,他十分十分了解甄陌。甄陌在事業上一向堅定踏實,基本上沒有什麼起伏。不論做什麼,他都非常順利,完全可以做到穩步向上發展。可是,每次事業上的成功都毀於一旦,卻無一不是為了&ldo;情&rdo;字。甄陌是個情感動物,當年為了一次情場上的失敗遠走他鄉,3年之後,從異鄉惘然歸來,相信也一定是為了又一次傷害。
外面已是華燈初上,晚風輕撩著甄陌的淺灰色外套。他白晰光潔的臉在溫暖的橙黃色路燈下顯得特別柔和,亮晶晶的一雙眼睛反she著五色繽紛的燈火,卻格外平靜。
彷彿很久沒有好好吃過東西了。甄陌與沈安寧在那家新開的北京涮羊肉館狠狠地大吃大喝了一頓。捧著飽脹的胃嘻笑著出了門,兩人頓時覺得生活還是美好的。
沈安寧大聲慨嘆:&ldo;啊,生活真是好啊。&rdo;
甄陌笑道:&ldo;要讓你覺得生活美好,倒也容易。&rdo;
沈安寧看了看錶,猛一拉他:&ldo;不得了,快到時間了,我要去上班了。來,陪我一起去。&rdo;
甄陌有些猶疑:&ldo;我……就不去了吧。&rdo;
沈安寧根本不理會他說什麼,一把拉著他就往路邊跑,然後伸出手攔車。甄陌想想也沒什麼事,只好跟著去了。
沈安寧在這個城市裡是個頗有點名氣的歌手,最近一年專在酒吧裡唱。因為在酒吧唱歌相對來說要單純得多,僅止於坐在那裡唱3隻歌,唱完便走,也不用應酬客人。最近幾年,酒吧業則異軍突起,每天爆滿,因此被許多老闆看好,酒吧便隨之一家接一家地開,當然也就需要大量的歌手,尤其是好歌手。沈安寧的行情非常看好,一般一個晚上從9點到12點,他要跑5個場,收入很是不錯。唱久了,有許多客人專門愛聽他的歌,所以常常有酒吧的老闆找他去表演。他每天都過著同樣的生活,晚上唱歌,白天睡覺,下午聽音樂、練歌、看碟、逛街,也不見他有什麼情侶,一個人活得十分瀟灑。
下了車,甄陌跟著他走進&ldo;與狼共舞&rdo;。
第3章
從外面看上去,這個酒廊似乎很平常,只一扇木門與門邊的兩個格子木窗顯現出一種美國西部的鄉村風味。然而剛一進門,迎面便是一張巨幅的印第安人頭像。他很瘦,眼窩深陷,臉上塗著迷彩,線條十分硬朗。頭上插著大蓬大蓬的羽毛,不留神看,還以為是絢麗的陽光在他身後無限高遠地伸展開去。這幅巨大的油畫濃墨重彩,被周圍的she燈映著,有一種對命運不屈的抗爭深蘊其中。因為知道這個種族已經幾乎被滅絕了,他那種頑強的眼神與堅毅的鬥志才更加讓人心裡產生一種淒婉的感覺。
甄陌對著這幅畫看了好一會兒。
酒吧裡面全部用原木裝修,分兩層,燈色暈黃,渲染著溫馨的氣氛。到處都鬧哄哄地坐滿了人,每一張桌上都有一隻小蠟燭,看上去頗有點人約黃昏後的味道。前面有個小小的跳舞臺子,頂上有一束追光she過去。臺上坐在光圈裡的是一個年輕的男歌手,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