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又添兩名被害人(第1/3 頁)
偵查員來到壽康保險公司,在一樓大廳裡見到了正在影片聊天的於皓宇。
毛淺禾在稍遠處打量著他。這是一個個子矮小的男人,目測不超過17米,瘦弱,面板黑黃,黑色的西裝套在身上猶如一隻大號的麻袋,甚至還可以再塞進去一個體型相當的人。在與客戶影片聊天的過程中,於皓宇的腿抖來抖去,皮鞋發出細微的“嘎達”聲,視線也在隨著眼前路過的人的移動而變換著方向。
於皓宇很快就看到了站在對面身形高大的任煙生,以及任煙生身旁漂亮高挑的毛淺禾。
任煙生走過去,在他的旁邊坐下,向他出示了警察證件。
於皓宇匆匆結束了與對方的聊天,笑容也隨之消失。
任煙生將他的慌張看在眼裡,從檔案袋中拿出唐毅的生前照片,“這個人,見過沒有?”
警察已經找上了門,於皓宇自知無法否認,很勉強地回答道:“認……認識,是唐毅。”
任煙生斂容問道:“說說,你和他是怎麼認識的?”
於皓宇縮起腿,“他……管我借過錢,3月20號借的。”
任煙生:“錢是怎麼借的?借了多少?利息是多少?你詳細說說。”
於皓宇:“就……就是那麼借的,五萬塊,他打了張欠條,我就把錢給他了,是現金,他堅決不想使用銀行卡進行交易。我問他為什麼。他只告訴我情況特殊。”
任煙生:“五萬塊錢,說借就借,你倒是很大方,我再問你一遍,要了多少利息?”
於皓宇:“沒多少,就……就在35%左右。”
任煙生目光如炬,“是左還是右?你想在這裡說?還是跟我回警局說?”
於皓宇只以為偵查員是為了高利貸的事情而來,輕瞥著任煙生的冷峻容色,如同一隻洩了氣的皮球般頹喪地靠在椅背上,“借了五萬,我見他急著用錢,而且還是名學生,對這種事應該是不懂的,所以就把利率提高了一些,百分之四十五,利息算下來的話是每天60多塊錢。這是你情我願的事,他可以拒絕的,可是他答應了,並且事後也還上了。”
從借款到遇害,還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唐毅是學生,家境非常普通,竟然可以輕而易舉的將7萬多元還上。任煙生皺眉,問道:“還上了?他是怎麼還的?”
於皓宇:“我也不清楚,他3月20號從我這裡借的錢,22號給我打了個電話,問我可不可以一次性連本帶利的還清。這筆交易我不虧,所以就答應了他。沒想到他22號的下午就把這些錢打到了我的卡上,一分都不少。不得不說,現在的一些大學生真有錢,把‘活在當下’這個詞理解成了另一種意思,在他們的眼裡錢等於一盤菜,今天不吃,明天就餿了。”
由於目前我國刑法中並沒有將單純放高利貸的行為規定為犯罪,只有當放高利貸的人在收債的過程中使用的手段觸犯刑法中規定的罪名才有可能構成犯罪,所以,警方即使過多介入於皓宇私放高利貸的事情也毫無意義。
任煙生:“民間借貸的利息通常以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為準,但自然人之間的約定利息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沒有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如果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了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此時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援。你上回遇上了老實人,他沒和你計較,是你的幸運,但你不可能以後也這樣幸運,別想著鑽法律法規的漏洞,常在河邊走肯定會溼鞋。”
於皓宇委屈辯解:“任隊長,我真沒逼著唐毅這麼做,他願意這樣,那我也沒招啊。”
任煙生冷臉說道:“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