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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你們所謂的逃課陪我的男同學?至於我喜歡的裙子,確實是逛街的時候多看了幾眼,結果你們眾口鑠金,想給我扣帽子,混淆視聽,給我一個拜金的罪名,這是誹謗!」
小夕憤怒的盯著郭志文的舍友,那幾人無端感受到了幾分壓力。
第28章 道德綁架般的表白
郭志文的舍友面面相覷,最後還是一個高個子的男生往前一步,開口說道:「我們的資訊可能有誤,或者認錯人了。」
男生看著郭志文,似乎想得到肯定。
可是郭志文看都沒有看他,還是盯著小夕,滿眼深情。
高個子的男生有些氣苦:自己說認錯人了,結果他還一臉含情脈脈,拆什麼臺啊!
不過既然這樣,那隻能實話實說了。
「兩個月前,我們老大,恩,就是舍長郭志文,他去觀看了校慶演出,回來就和我們說他和一個姑娘一見鍾情,說一定要去追她。過了不到一週,他就和我們說追到手了,於是經常逃課,說是陪女朋友上課了。」
「對對,他最近還天天吃泡麵,說要給女朋友買裙子。之前還省吃儉用說是給女朋友買櫻桃,我們還說他女朋友嬌氣的。」
「我們問他什麼時候帶女朋友和我們吃飯,認識一下,他說女朋友想要一個浪漫的在一起的儀式,搞定了再一起吃飯。所以今天我們幫著準備這些東西,一直以為兩個人是商量好的。」
其餘幾個男生補充。
警察面色嚴肅:「郭志文……」
「哎呀,不過是男人嘛,好面子。」郭志文打斷了警察要說的話:「校慶上,我對小夕一見鍾情,舞臺上彈琵琶的她太美了。追她吧,可是我們實在沒有交集,這才想盡辦法在她們宿舍樓下等她,跟著她上課,自己繪製她的課表,這才找到機會告白。可是朋友們問了,我兩個月追女生,連句話都沒說過,那多丟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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