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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合併區和民政長 官管轄區屬&ldo;大德意志國&rdo;的組成部分。
合併區,由德國直接統治,以德國新行政區,或德國的邦、行政區或省
的增添部分的形式併入德國。在這些地區德意志人居多數。大戰爆發前成為 合併區的有:奧地利、蘇臺德區和梅梅爾區。原屬波蘭,大戰期間成為合併 區的有:但澤‐西普魯士行政區;瓦爾塔蘭行政區;併入西里西亞省的卡託 維茲專區;併入東普魯士省的澤希瑙專區;併入東普魯士貢賓南專區的蘇道 恩專區;併入東普魯士阿倫施專區的佐爾道地區。原屬比利時的合併區有: 聖維特市、歐本市、馬爾梅迪市。在合併區內,最高權力由接受內政部長全 面監督的行政長官兼總督行使,其中但澤‐西普魯士行政區和瓦爾塔蘭行政 區,由於官方規定&ldo;所有行政部門&rdo;都歸行政長官兼總督管轄,所以該官員 又兼任諸如司法、財政、鐵道和郵電等&ldo;特殊行政機構&rdo;的首腦。
民政長官管轄區,在海關、郵電和鐵道管理方面,完全被當作德國的一 個組成部分,但未完全併入德國。它還需要在地名、居民姓氏和語言方面進 一步&ldo;德意志化&rdo;,這個過程約需 10 年。這類地區包括:併入東普魯士行政
區的原波蘭比亞威斯托克省;併入施蒂裡亞馬克行政區和卡恩滕行政區的原 南斯拉夫下斯蒂裡亞地區和上卡爾尼奧拉、米埃斯塔爾和西蘭鄉地區;併入 威斯特馬克行政區的原法國洛林摩澤爾省;併入巴登‐阿爾薩斯行政區的原 法國阿爾薩斯上萊因和下萊因省;併入摩澤爾行政區的原盧森堡國。在民政 長官管轄區,最高權力由民政長官行使,然而在很多地方,民政長官往往由 上級行政區的長官兼總督兼任。民政長官只接受政府總理希特勒的指令,並 對區內除郵電,鐵道和海關以外的所有行政部門實行全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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