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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拾金不昧,最後孟凡選擇的是,撿到東西如果有人找就還給人家,沒人找嗎?嘿嘿,就心安理得的放自己兜裡就是了。
父母就是用這種看起來有點自私的愛,養大了他和姐姐,可憐自己竟連最後一面也見不到他們了。想這裡孟凡不禁感覺到十分傷心。
第二十四章 我變成喪屍了嗎?
孟凡又想起了明珠,他在剛進廠的時候就喜歡上了同一個車間的明珠了,但明珠是廠花,追他的男人很多,孟凡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算不得優秀,所以也沒傻乎乎的跟著明追,而是暗暗的使勁。一次廠裡舉行的運動會上,孟凡成為了百米第一和籃球主力,終於引起了明珠的注意,以後孟凡就似有意似無意的經常出現在明珠面前,明珠終於喜歡上了他。可那時的他又有些退縮了,因為房價高漲,他真的是買不起房啊!
明珠啊!我最愛的女人,你現在又在哪裡呢?是逃到了安全的地方,還是和我一樣,要變成喪屍了呢?
孟凡望了望灰白色的天空,終於舉起了手中的槍,對準了自己的腦袋。他寧可死,也不願意變成喪屍。但過了許久,他始終沒有勇氣扣下扳機,看來求死還是比求生更需要勇氣啊!
那個斷了腿的喪屍,終于堅持不懈的爬到了孟凡的跟前,孟凡看到了它嘴裡留出了難看的哈拉子。&ldo;媽的,老子都快要變成你的同類了,的還想著吃老子,我讓你吃!&rdo;孟凡突然把槍對準了那個喪屍,一槍把他爆頭。
&ldo;哈哈!這下你誰都吃不成了吧!唉!&rdo;孟凡又嘆了口氣,槍裡就一顆子彈,這下想死也死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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