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進入阿卡姆(第2/2 頁)
秒。
“先生,這裡是阿卡姆”。
羅森帶著兜帽,穿著風衣,手裡還隱匿的拿著新訂做的匕首,與小七類似。
“這裡真是不錯”,他讚歎道。
科尼斯真沒覺得哪裡不錯。
“可以帶我去見見幾個人嗎?”
雖然看不到臉,但是來人非常的禮貌詢問。
不過科尼斯還是搖搖頭,“我需要知道你的身份,先生,我不明白你是怎麼進來的,但是在這裡亂走可不是一個好想法”。
“我覺得你拒絕我是你做出的最大錯誤”,來人不滿的說了一句。
隨後突然暴起,一把抓住他的胳膊,再一個橫掃,輕鬆的使人跪倒在地。
長劍橫在了科尼斯脖子上,鋒利的刀刃劃破了他的皮,絲絲鮮紅的血液流淌出來。
這一切發生的太快了,導致科尼斯根本都沒反應過來,自己就被止住了。
此時也明白了這傢伙到底是怎麼進來的了。
“先生,冷靜冷靜,我需要做什麼,你放心我會配合你”。
科尼斯可還不想死在這裡,他還有妻子在等他回去。
出來之前妻子還和他說今天會是一個好日子,但是此時他可並不這麼覺得。
簡直糟糕透頂了。
“識時務者為俊傑”,羅森說了一句,雖然這個人聽不懂。
“傑維斯·泰奇在哪裡,先帶我去他那裡”。
羅森架著人在科尼斯的帶領下前往“病房”,很不巧的是在沒有走多久就碰到一個人。
正是剛剛和科尼斯說話的那位同事。
那位同事楞了楞,“你”
話還沒說出口,細長的東西劃過脖頸。
“呃呃”,他捂著脖子似乎還想說什麼,但是他已經沒有機會了。
羅森在科尼斯身上放了個炸彈,綁好,拍了拍他的肩膀說了一句:“那東西可是會一不小心炸了的”。
說完就提著倒在地上的人去換衣服了,將人也順便的藏了起來。
回來的時候果不其然,這傢伙真的是一動都不敢動。
怕死的精神讓羅森都想為他點個贊。
“你覺得怎麼樣?”,羅森在科尼斯面前轉了一圈。
就像買衣服的情侶,女孩子總會親暱的問男朋友自己穿的好不好看。
“非常不錯!”,科尼斯違心的讚賞道。
羅森滿意的點點頭,將剛剛伸長的長劍又縮了回去,重新變成一把匕首。
“走吧,我們去見見那位名人”。
你更是個名人,科尼斯心中暗暗吐槽。
剛剛他想了想也確定了羅森的身份,很有可能就是那風頭和小丑一樣的“負面”。
這兩位的人氣在哥譚市可是不低的。
羅森的代表裝束就是風衣兜帽,至少看起來比小丑那瘋子正常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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