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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這次他們是真的還沒來得及出手啊,所以混混們一點都不心虛。
那領頭的混混說完整個過程, 還理直氣壯地表示:「不信你們可以去驗傷,我們真沒動手,也沒打算動手。我們就是上門來友好催促一下的, 帶這麼多人只是為了虛張聲勢,嚇唬嚇唬他們。您也知道,這種老賴一般手段根本不怕, 就得嚇一嚇才肯老實。」
警員太陽穴突突直跳:「少給自己找藉口,你們真沒打算動手?」
「當然!」領頭的半點不怵,厚著臉皮指天發誓,「我們都是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怎麼可能打架呢?我們不打架的。」
這話可太不要臉了,說得好像以前經常因為鬥毆進警局的不是他們一樣。警員也懶得和這傢伙掰扯這些,繼續往下問關鍵。
「好,人多是為了虛張聲勢,那你們帶著武器上門怎解釋?」他們可是繳獲了幾十根木棍。
領頭的趕忙說道:「那些木棍很不結實的,一打就斷了,不信你們試試。這都是道具,也是用來嚇唬人的。就是那種劇情你們懂的吧?假裝要打人之前拿著木棍狠狠一打地面或者牆面,木棍就斷了,看著好像我們力氣很大打人特狠似的,其實都是假的,那木棍本來就是一撞就斷!」
警員狐疑地看向他:「真的?」說著讓人去試試。
結果這一試,還真輕輕鬆鬆把木棍弄斷了。有些木棍甚至原本就是斷的,被人用膠帶重新粘回去了。
混混頭子滿口胡話問不出真相,其他混混卻是老老實實交代:「這次出來幹活之前我們都快揭不開鍋了,木棍也不便宜,雖然打壞了但是粘起來還能繼續用,老大就決定省著點錢,不買新的了。」
其他幾個隊的混混聞言紛紛側目,面露同情。兄弟,你們已經混得這麼慘了嗎?
不管瞎話有多瞎,沒動手是真的,那警局這邊就沒法拿他們怎麼著,只能批評教育一下,頂多再給他們掛個尋釁滋事的名頭。但是沒打架不代表他們就安全無憂了,畢竟警察找上來主要是為了那兩個跳窗的。
「有居民報警聲稱拍到有兩個人從你們去的那家跳窗了,這你怎麼解釋?把人嚇唬到跳窗,這不合適吧?」警員質問。
混混頭子卻表現得十分驚訝:「啥?!跳窗?!不可能啊!我們過去的時候就那四個人,一個沒少!」
警員眉頭一皺,發現事情並不簡單:「你們不知道跳窗這件事?」
「那不是三樓嗎?怎麼跳窗?跳下去不得摔斷腿?」混混頭子都懵了,「不是,你的意思是我們進屋之後有人跳窗?不可能,我們進去之後看到就四個人在屋子裡,就立刻讓兄弟去搜屋子了,想把剩下兩個人搜出來……」
說到這裡,他回過味來了,瞪大眼睛:「草!不會是我們在外頭撞門,啊不是,敲門的時候裡頭人聽到動靜嚇著了,慌不擇路跳窗了吧?這可不怪我啊!我們就是敲敲門,也沒幹啥,他自己跳的!」
警員:「……」
混混這邊知道的有限,給他們錢請他們來的老闆也說不清楚是誰,因為是網上匿名下單,不好追查,得網監科那邊配合,需要點時間。好在跳窗這事兒是差不多搞清楚前因後果了,也算有進展。
大概過程就是混混們撞門,門裡有兩個不知道是嚇到了還是有把握,選擇了跳窗逃跑。從現在的結果來看,那兩個跳窗的應該有點本事,跳下去之後不僅沒受傷還及時跑掉了,估計真的是欠了債還不上才主動離開的,不是靈異事件就好。
那麼問題來了,警方在查過房子裡六人的個人帳戶之後,並沒有查到相關的欠款記錄,唯一的貸款還是今天才背上的。從混混口中得知,他們是來為老闆討要巨額欠款的,那這筆欠帳是什麼時候欠下的?難道他們走的是現金流,所以網上才沒有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