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8 忘了(第1/2 頁)
電話不知什麼時候結束通話的。
趙平津坐在車子裡,看著外面的行人匆匆。
從前在同盛國際的頂層,他也喜歡站在巨大的落地窗邊俯瞰眾生。
那時候看著樓下的行人和車輛,只覺得渺小猶如螻蟻。
而如今,他自己何嘗又不是。
……
麓楓公館的游泳池被填平,無數的花苗被運送過來,不久之後,這裡將成為一片雪白的花海。
承霖的媽媽言梔,因為名字裡有個梔字,所以最喜歡的就是梔子花。
趙致庸望著面前的少年。
十六七歲的年紀,還未如成年男人那樣高壯,仍是稍顯單薄的少年身軀,膚色極白,眉眼修長,臉型如他母親一樣,是標準的瓜子臉,生的十分秀美陰柔。
但他此時正專注的坐在地板上,拆著一把手槍。
承霖跟著姨媽言歡嫁到緬國,三歲時收到的生日禮物就是一把槍,別的小孩子還在玩泥巴的時候,他就能拆完再自己親手組裝好了。
言歡的丈夫,承霖的姨夫覺得這個孩子很有天分是個好苗子,因此就帶在身邊,很悉心的培養。
承霖長到十二三歲時,幾乎就沒人能在槍法上勝過他了。
但大約是因為孃胎裡帶來的弱,他的身子一向不大好,言歡疼惜他,從小悉心的調理,方才平安長大。
趙致庸一見到他,就不曾再懷疑過他的出身,因為他和他的母親言梔實在是長的太像了。
斯人已逝,如今看著這張幾乎一模一樣的臉,往日種種柔情蜜意不免浮翩眼前,趙致庸這顆早就冷硬無比的心,此時也軟的猶如一池溫水。
但承霖和他不大親近,前兩日還聽照顧他的人說,唸叨著要回緬國去找小姨和小姨夫。
趙致庸想到這裡,不免輕嘆,他捨不得他走,他和他母親已經分開的太久了,如今有了他,趙致庸只想天天將人帶在身邊,恨不得向全世界宣告,這是他趙致庸的兒子。
承霖組裝完那把槍,就站起身,沉默的看了趙致庸一眼,起身向外走。
趙致庸跟著他走出去:“在這裡住習慣了嗎?過些天,我們搬到麓楓公館去,我在那裡種了許多的梔子花,你母親最喜歡的……”
承霖忽然看向他,那一雙細長的眼眸與她母親肖似,但內裡的神色,卻大相徑庭。
言梔是那種很古典美人的長相,細眉細眼,說話也輕聲細語,看著他的時候,眼神溫柔入骨,不像承霖這樣,太冷太陰沉了一些。
“麓楓公館是他的房子吧。”
趙致庸知道那個他是誰,伸手拍了拍他的肩,溫聲道:“他之前是住在那裡,但房子並不是他的,而且,以後就是你的了。”
“別人住過的,我不要。”
承霖推開他的手,繼續向外走。
冬日暖陽之下,他的面板白的幾乎透光,趙致庸望著他清秀眉眼和緊繃的唇角,半句指責都捨不得說,哄著道:“好好好,你不要,那爸爸再給你一棟新房子,好不好?”
“我就這麼一個身體,住不了那麼多房子,你什麼時候讓小姨來接我,我不想在這兒,連打槍都沒人陪我。”
“不是讓你趙叔陪著你去射擊館了嗎?”
“那有什麼意思?死靶子打起來有什麼勁兒。”承霖活動了一下手腕:“而且,我也不喜歡你們這邊的人,我住不慣,我想回去。”
“乖,過些日子你記了族譜,慢慢兒的適應慢慢兒的學就好了,將來爸爸的這些家業都要給你的……”
趙致庸柔聲的哄,承霖卻道:“他也是你兒子,你給他就行了,我不要,我媽留給我的有遺產,我餓不死。”
“那不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