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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楚汛回去找東西,大衣已經不翼而飛。
他的手機和現金都在大衣裡。
再想去找小藺,找了一圈,小藺也不見蹤影,他四處走,乾脆迷了路。
這就是說走就走的旅行的一大壞處。
楚汛以前就對此不屑一顧,覺得不切實際,矯情,愚蠢‐‐在陌生的街道上迷路難道會有趣?
所以,換在曾經,假如出去旅遊,楚汛一定要做好詳細計劃。
但他現在發現,其實只要是有人的地方,沒有錢不能解決的,要是一時解決不了,就加錢。
他這場旅行多舒服,當甩手掌櫃,什麼都不用管,衣食住行小藺全部安排妥當,出去有豪車接送,買東西有小藺拎包,住宿必是高檔酒店,還隨時隨地有個小帥哥哄他開心。
這才不過一週,快把他養成廢物。
楚汛找了一圈,沒找到藺焰塵,想借路人手機打電話,還沒施行,他猛然想起自己壓根沒有背過小藺的電話。尷尬。
他沒了錢包又沒了小藺,迷路在異國街頭,還是有那麼點慌張的。看來運氣也是守恆的,前幾日運氣太好,今天就倒黴了。
不過,反正酒店又不會長腿跑掉,他想辦法回酒店總能和小藺接頭,坐車過來好像才十來分鐘,這是市區內,車開的不快,應當離得不遠,三四千米,說不定不用打車,問個路,慢慢走回去也來得及,至多一兩個小時。
他一個大男人,還能丟了不成?往糟糕了想,就算有壞人,譬如人販子,也不會要拐賣一個三十歲的大叔啊,即便是看上他的器官,他將死的內臟難道還有用不成?楚汛苦中作樂地想。
楚汛在街頭漫步,走了十幾分鐘,看到前面圍著一群人,湊過去看熱鬧,人多也暖和嘛。
楚汛還有閒情逸緻去看熱鬧,哦,是個街頭歌手在表演。
一個白人青年在路邊抱著把吉他席地而坐,空吉他盒開啟放在跟前,這倒不稀奇,但他帶了一隻肥嘟嘟的貓咪,同普通的賣唱者比,彷彿陡然變得高貴起來。
這人唱的一般,但他唱歌時小貓就坐在他身邊,特別乖巧伶俐,有時會跟著歌聲搖兩下尾巴,瞬時把兩腳獸們逗得嗷嗷叫,紛紛扔錢表達愛意。
多有趣。
楚汛記得小時候家裡養過一隻大黃貓,矜持高貴的很,旁人等閒不能接近,喜歡在院子裡曬太陽,還喜歡吃玉米,是隻豐腴可愛的公貓,就叫咪咪。但咪咪特別親近他,每次跑出去玩了,他在門口叫一聲,咪咪就會回來。貓的壽命只有十幾年,咪咪在他十八歲那年去世了。楚汛非常傷心,後來也沒有再養過貓。
楚汛心生感慨,多駐足了一會兒,聽首歌。
歌手輕輕撥動吉他弦,低吟淺唱起來:
&ldo;he was a friend of e(他是我的一個朋友)
every ti i thk of hi,i jt can\t keep fro cry\(每當想起他,我便止不住哭泣)
he died on the road,he jt kept on ovg(他死在路上,終日奔波)
never reaped what he uld w(付出從未有回報)
i never had too uch oney,and i never been ite satisfied(我不富裕,也不知足)
he never done no wrong(他沒做錯什麼)
a thoan iles fro ho(離家一千英里)
and he never har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