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第1/4 頁)
哥有著天大的理想。我家兄弟姐妹們個個都有著天大的理想,當大官也好,發大財也好,反正沒有誰認為自己長大是種田的料,我家以後一定會發達的,我們遲早會離開農村的。
大群的理想與我哥相差十萬八千里。大群對哥說:“能跟了你,我這輩子喝粥都滿足。”哥卻對大群說:“燕雀安知鴻鵠之志哉?”
當大群透過我問來問去輾轉多次才知道這句話的意思時,自尊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她這才知道,哥不僅看不上她而且有點瞧不起她。因為我與大群、二玲的關係很不一般,那天,當大群決定不再追求我哥時,我們三個女孩還抱頭小慟了一番。我和大群沒有結成姑嫂緣。
大姑媽就是這個時候到大群家為我大表哥提親的。
大群看不上我大表哥,她覺得大表哥長得像根竹竿,不夠壯實;而且大表哥只讀到小學三年級,學歷還不如自己高;大表哥又是我家的親戚,以後相處起來不自在;況且,大表哥說話老愛帶刺,她不喜歡聽。等等等,一大串的理由,拒絕得乾乾淨淨。媒婆是個多事的話筒子,到處說,弄得全村都知道大群看不上大表哥。
不久後,外村有個姓馮的人家挑了一大擔彩禮來提親。聽說這家日子過得很殷實,男孩又是家中獨子,不用發愁家產會被別人分出去。大群媽很滿意這門親事,無論大小事兒都請未過門的女婿前來幫忙。
相處半年,眼看可以確定好日子了,大群卻提出要退親,又是一大串的理由。
大群媽堅決不同意,大群整天尋死覓活地堅持要退。大群媽磨不過女兒,只好請媒婆來做個公正。
算盤一撥:退親可以,大群必須賠償男方彩禮和男方家人付出的勞動折算共計三百二十元整。吃進去容易吐出來難,三百二十元是個什麼概念:辛苦一年喂肥的一頭豬也賣不到五十元!
大群媽氣得鼻青臉腫,哪裡顧得上什麼面子,拿著掃帚追著大群罵:“別人養女兒賺錢,我養你這個蠢貨賠本!人家條件多好,你還配不上人家哩!你這個死不要臉的丫頭!給我滾得遠遠的!賴在家裡幹什麼,還要死要活的,死了才好哩——”邊追邊罵邊打,把大群齊齊整整的頭髮抓得像個亂雞窩。
這之後,大群過了一年鬱鬱寡歡的日子。原先愛說愛笑、愛打扮的大群變得沉默寡言,不愛與人交往,也很少來我家串門了。
那時我常想,大群如果做我嫂子應該很好,她一定會為我做漂亮的花布鞋,織精細的花圍巾,還會幫我梳頭,編出像她那樣的辮子……
…………
在我哥上初二那年,十六歲的大群徹底放棄了對我哥的幻想,在她媽媽的堅持下,胡亂草率地嫁了人。這是後話。 。。
大柱媽救了小弟
那是二年級的夏天,剛放暑假,正是大暑節氣。
雖然都是小小年紀,寒暑假我們都是要幫助媽媽幹農活的,或者幹一些其它的活可以賣到錢的。例如,我們可以上山挖野葛、採野山楂等中草藥。
那天中午,哥哥從磚廠搬磚回來,熱得不行,路過大塘,就地洗個澡。
大塘是我們村最大的一個池塘,村裡人淘米、洗衣都在這裡進行。大塘方園有六畝地大小,大人們下水洗澡都會往北邊深水區,孩子們則在南邊淺水區,和淘米、洗衣、聊天的大人們混在一起,其樂融融。
我去洗菜,五歲的小弟嚷著要去大塘玩水,只好帶上,家裡沒有人,放他一個人在家也不放心。我看見哥也在,就說:“哥,你看著小安,我洗菜了。”哥哥大張口說“放心,有我在,什麼事也沒有”。
我洗完菜,又和其他幾個朋友坐在岸邊的石頭上用腳“釣魚”,很好玩的。就是把褲角卷得老高,把兩隻光腳放在水裡,一動不動,等著小魚小蝦來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