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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聯絡不上了。&rdo;
&ldo;而從池西縣公安局傳過來的資料上看,向維定有過數次進福利院的經歷。從向維定出生到向東這次出事死亡十一年間,向東經常離開池西縣。最開始,在向維定五歲之前,還有親人願意暫時養他。&rdo;
&ldo;在向維定六歲的時候,向東因偷竊被判刑兩年,這兩年期間,向維定因沒有親人願意撫養而第一次被送進池西縣福利院,這其中的具體原因我們也不太清楚。從這以後,只要向東丟下兒子,向維定就被送進福利院。&rdo;
劉濤的話讓張建安非常震驚,遇上這樣一對父母,還有那些不願對他伸出援助之手的親人,數次進福利院……真不知道向維定這十一年到底是怎麼過來的!
&ldo;就算他的親人不願意撫養他,難道就沒有社會好心人士領養他嗎?&rdo;張建安問。
劉濤搖了搖頭,翻著桌上的資料道:&ldo;因我國領養法的相關規定,領養之後,在被領養人未成年前,領養人不得解除領養關係,所以領養人跟被領養人之間一般有一段接觸期,也就是收養期。向維定被收養過三次,每次不到半年就被送回福利院,據說他在養父母家不服管教,除了跟養父母家的孩子打架外,還被反應說他有偷東西的不良習慣,甚至有一次還把養父打傷了,從那以後在池西縣,就再沒有人願意領養他了。&rdo;
打架?
張建安相信如果不是別人故意招惹向維定,這孩子是不可能主動攻擊別人的。
偷東西?
外表看起冷酷高傲,其實是一個那麼乖巧聽話的孩子,怎麼看也不像會做這種事的人。
把養父打傷了?
這就更不可能了,就向維定這營養不良看上去幾歲的樣子,別說前兩年,就是現在他也不可能把一個成年人打傷吧!
&ldo;總之,無論是把他送回池西縣,還是在本地,因為無人願意撫養,也只能先暫時把他送進福利院。&rdo;劉濤為那孩子的命運做了一個總結,然後道:&ldo;如果你今天是送他回來的,那我們也只有照原計劃先把他送到福利院去,希望在本地會有人願意領養他。&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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