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調查組討論處理意見(第1/2 頁)
湯志龍早就考慮好了處理的方案,輕輕的說:“按照前面的情況,是對聯絡鉅鹿鄉工作的副縣長張學勇給予黨內察看兩年,行政撤職處分。”
“對縣長羅智力作行政記大過,嚴重警告處分。”
“對縣委書記陳新浩作黨內警告處分。”
“可清泉縣對這次事件,想隱瞞不報,這就是要給與羅智力作降職和留黨察看來處理了。”
“陳新浩在隱瞞不報中,還是主動糾正了錯誤,原則上,可以不加重他的處分。”
“鉅鹿鄉的主要領導幹部,都作撤銷黨內外職務處理,涉嫌了翫忽職守罪的,交給檢察機關辦理。”
肖浩一邊聽,一邊記錄了下來。
感覺湯志龍的意見很不錯,便點了點頭:“等下謝峰來了,就按照你這個思路提出來。”
湯志龍點了點頭,謝峰剛好趕到。
幾個人開了一下碰頭會,肖浩正式徵求了湯志龍的意見。
湯志龍就把先跟肖浩講的處分意見提了出來。
謝峰聽完後,便提議著:“我建議,把陳新浩調離清泉縣。”
湯志龍和肖浩對視了一眼,都明白謝峰是受了羅智力線上的領導的指示來的提出意見的。
那個領導,應該是認為陳新浩把羅智力隱瞞不報的情況抖出來了,讓羅智力的處分加重了,就來了這麼 一招。
這樣一來,就要對陳新浩作免職的處分,那對陳新浩的前途就有很大的影響。
正常的免職,那是工作調動或是到齡了。
受到問題處分的免職,一年內不能擔任領導職務,只能擔任非領導職務。
免職的兩年內,不能擔任高於原任職務的領導職務。
同時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影響期內,不得提拔任用。
這就是羅智力背後的靠山,對陳新浩的反擊。
湯志龍想到,陳新浩突擊提拔了陳天浩,算是陳天浩的伯樂,出於對陳天浩的保護,他絕不答應。
馬上提議著:“陳新浩同志,在這次救災工作中,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在險情發生時,他及時客觀,科學的做好了救災工作的佈局。”
“大膽的臨陣委任了非常瞭解災情和水煙村情況的陳天浩同志,主持救災工作。”
“極大的降低了災害對群眾的損傷。”
“就這一點來說,陳新浩同志,還達不到要被免職的處分。”
“我們紀委在調查處理領導幹部時,都會從各個方面去調查,綜合考慮。”
“這個和你們的督查室工作,有些不同。”
肖浩馬上表態:“我贊同湯組長的意見。”
“陳新浩同志,在被羅智力提出隱瞞不報的想法後,他因為環境因素,考慮一下,這個是有情可原。”
“然後,他還是如實的報告了情況。”
謝峰忙說:“我們是要講究原則來處理這件問題。”
“陳新浩因為考慮是不是隱瞞不報,從而拖延了時間,沒有及時上報,從而導致了省委不能及時的掌握資訊動態。那我們必須要按照原則處理。”
湯志龍平靜的說:“我們紀委在調查處理幹部的違紀違規問題時,首先是要糾正黨政領導幹部的違紀違規行為,讓他們改正錯誤,把工作幹好,而不是必須去處理 他們”
“只有在他們的違紀違規給我們黨政部門的工作造成了不良的影響和後果後,才按照規定處理。”
“陳新浩同志在羅智力提出了隱瞞不報的想法後,他是看到災情不會再造成人員傷亡的情況下,有些猶豫不決。”
“然後他在陳天浩的提議下,糾正了自己的錯誤思想,馬上把情況如實報告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