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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也讓老家那邊的人不要再騷擾她。
人家女孩子過的好好的,帝都那邊的警察還親自去看了,一點問題也沒有,不是進了傳銷窩,也不是被騙了,就是一個人要出來打工,這些調查清楚了,反饋到老家這邊的警察,知道後,也只能讓孃家人不用找了,要麼等女孩子主動聯絡她們,不然沒別的辦法把女孩帶回來,成年人了,又不是未成年,未成年丟了,還有這個義務把孩子帶回來,成年人自己的選擇,警方也沒這個權力的,也不可能告知這些人她具體去了哪兒,這是隱私,倒也問過女孩,但女孩強烈抗拒回家,或者和家裡人聯絡,最後只好作罷。
周倩婆家聽完警察說姑娘好好的,自己不願意和他們聯絡,也不想有更深入的接觸,不依了,人跑了,孃家也找不回來,那就還錢吧。
周懷強哪捨得把到手的肉給吐出去,反咬一口說是婆家沒把人看好,這錢不能給。
「我閨女都給你兒子睡了,你好意思問我要錢!」也不管周圍有沒有外人,很直白的說出這樣的話。
這話聽得男方父母啞口無言,婆婆最後直接拍著大腿說:「誰家閨女的第一次這麼貴啊,八萬塊,你們也太貪心了,故意坑我們呢,你女兒都說讓我們問你要,你們還不給!沒有天理了!」
親家一下子變冤家,就在周家的院子裡大吵起來,媒人是裡外難做,最後約個時間把兩家人請到自己家裡,喝茶詳談解決辦法。
在赴約之前,周懷強特意託人問了問家裡有親戚的朋友是做律師的人,這個錢不還的話會怎樣,那邊律師在瞭解到這件事,而且沒有領證,也僅僅之結婚了兩三個月為前提,給出的建議是:「還,不然對方走起訴索賠彩禮,九成機率輸官司不說,還要承擔原告的訴訟費律師費。」畢竟這是給女方的彩禮,但最後婚事沒成,那彩禮自然是要返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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