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話家常(第1/2 頁)
林瓏突然想起一件事兒,抬頭掏出一張大團結道。
“娘,你給我換成一塊錢一張的唄!最好是新錢。”
“換換換,這點兒小事兒還難不到娘。
等趕大集的時候,娘帶你去趕集,那裡可熱鬧了。
有各種各樣的東西賣,好些東西也不要票,到時你想買什麼都成。”
楊丹紅笑呵呵地去她那屋,過來時手裡捏著一卷錢。
昏暗的油燈下能看出,有一元、五角、兩角、一角。
一卷錢數也沒數,楊丹紅便全給了林瓏。
“拿著,這是娘給你的私房錢,別讓他們知道了。
今天的魚一共賣了335塊,還有布票、肉票、糧票和油票。
娘那還有295塊錢,那些布票是留給你做衣服用的。
這段時間漁貨少,價格很不錯。
本來這些錢該給你一大半兒,我和你爹說收在公中,是想著等攢夠起房子的錢,就將他們兩家分出去。
你若是想一起分家的話,娘也給你起房子。”
楊丹紅說著眼圈兒有些發紅,別看她嘴上說把兩個兒子都分出去。
一旦真要分出去時又有些不捨,那畢竟是她一把尿一把屎拉扯大的兒子。
本以為娶了兒媳婦就能輕省幾年,像村裡那些當婆婆的一樣,啥家務活也不用幹。
換她這,卻是操心事兒更多,還得不到一點兒好。
這要是林瓏再分出去,他們老兩口就真成孤寡老人了,更是會成為村子裡的笑話。
…
林瓏正想著趕集和票的事兒,突聽要將她分出去,求生欲極強地摟著楊丹紅撒嬌。
“娘,你可不能把我分出去,會被餓死的。
說好了要給你和爹養老,怎麼轉頭就不信呢!
我喜歡跟娘住在一起,熱鬧。
還有,這錢說好了是換,再多的就不能要了。
等我有錢了,都給娘攢著。”
林瓏將十塊錢塞到楊丹紅手中,又從那捲零錢裡數出十塊,剩下的一分不少的退還回去。
“好好好,咱林瓏不分家,娘也喜歡你。”
楊丹紅立馬被林瓏治癒,人老了本就喜歡跟小輩住在一起。
一家人和和睦睦的住在一起,村裡就沒人敢欺負。
一對婆媳相處得勝似母女,兩人又黏糊一陣兒,楊丹紅才拿著林瓏原來的衣服起身離開。
林瓏將人送到門口,揮著小手殷殷告別。
她這才從楊丹紅的話中得知,兩個繼子一直與兩老人住一屋。
楊丹紅的意思,是讓兩繼子繼續與他們住在一起。
她畢竟是年輕閨女,帶著兩繼子睡說起來不好聽。
從來沒照顧過人的林瓏,當然是求之不得。
她的海島空間還沒探尋明白,當然不希望有人打擾。
再說,她也不習慣身邊有外人睡,照顧人就更不會了。
…
說話的功夫,院子裡已安靜下來。
辛苦勞作一天的王家人,都各自洗漱回屋歇下。
一頓飽飯加上十塊錢,讓大房和三房的人都很開心。
他們所在的屋子,偶爾傳出孩子們的玩鬧聲,和大人的喝斥聲。
林瓏看一眼月光下不怎麼高的院牆,能清晰地聽到蟲鳴四起,甚至還能聞到大海的味道。
小漁村的靜謐,令林瓏有種孤身處在荒原中的感覺,說實話是有些怕的。
突然感覺腹中一股脹意,她卻膽小地不敢出門。
林瓏看一眼屋中散發著味道的子孫桶,原主用沒用過她不知道。
但讓她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