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4章 反了(第2/2 頁)
吵著要出門。
方程恩還是先把後顧之憂講出來,“你連個名字都沒有,難道在外面還叫你狸狸?再說了,出個遠門啥的,要用得到身份證了,你咋辦?”
“我不管,你幫我解決!”
“呦,真當老祖了,我幫你解決啥,名字的事情你自己想。身份證的事情,你找李漁,讓他找那個吳凱問問。”
狸狸給自己起了個名字叫胡希安,讀快了就是狐仙,方程恩無語。
李漁找吳凱幫忙,吳凱很客氣,身份不一樣了。
以前李漁算是個編外人員,現在,人家正兒八經的神秘部門編制,比吳凱許可權大多了。
“我有個朋友,他在春城那邊做事,前段時間撿了個孩子,八九歲的孩子,在垃圾堆裡撿東西吃,他看著可憐,就帶回家了。
後來知道這孩子是個流浪兒,一直在外面流浪,也不知道這幾年是怎麼活下來的。他想讓這個孩子去學校讀書,但是沒身份啊,去派出所問了,不好辦,所以我問問你,這種情況,一般怎麼處理?”
“現在社會還有流浪兒童?”
“這有啥稀奇的。”
“那孩子的身世查不到?”
“沒法查,據我那朋友講,這孩子打記事起,就跟著比他大的一個流浪漢,兩人就是靠撿垃圾或者,因為老有人攆,也沒個固定的地方。
後來那個年長的流浪漢被流浪狗咬了,得病死了。他就只能自己流浪。住在人家屋簷底下,有好心的也給點吃的,反正過著不是人過得生活。”
李漁儘可能說得很詳細,這樣顯得真實一些。
“這可就不好辦啊,要落戶非常困難。你那朋友可以想辦法辦領養手續,但是得滿足領養條件,不然,也只能送到孤兒院去。”
“送孤兒院,不是我信不過孤兒院,那樣恐怕還是對孩子不好。聽我朋友說,那孩子估計是經常被人欺負,對陌生人非常不信任,我朋友給他洗澡還被咬破了胳膊。
給他安排在臥室裡,不睡床,鑽到床底下睡。幾乎一整天都不跟人說話,現在好不容易熟悉了一點,這要是扔到孤兒院,還不知道會怎樣呢。”
“唉,那就別指望現在上學了,先養一段時間再說,到時候條件合適補辦領養證明,然後再看情況。其實你要是去幫幫忙,到當地的派出所,你的身份應該可以起到一定作用。”
“這樣也行?”
“現在社會,法制還是有不健全的地方,講人情講關係自然是避免不了的,你若是有事請讓我辦,只要不違背原則,難道我還不幫忙啊?”
“有道理。”
“所以你說的那個朋友是你自己對吧?”
“你怎麼……”李漁差點說漏了嘴,實在是這句話問得太突然。
吳凱哈哈笑,“你還是年輕了點,不過我真的很好奇,你跑去撿個孩子幹嘛?你這麼年輕,又沒娶媳婦,自己生一個養不好?”
“誰說是我撿的了?”
“好好好,你不承認我也不問,想要找我幫忙沒問題,不過你可得繼續協助我這邊一些案子。”
李漁得了吳凱的承諾,算是有了譜,回來轉述給方程恩。
知道接下來怎麼辦就好,方程恩答應帶著狸狸出去轉一天。
說起來,狸狸才是這個故事裡的主要角色之一啊,畢竟書名是桃樹與狐,可是好像一直沒給他太多發揮的戲份,主要原因還是這傢伙不是人!很多事情參與不進去。
這下好了,化形成少年的狸狸,雖然丁丁長反了,但是終於可以名正言順出來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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