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頁(第1/2 頁)
威瑪·羅伊斯爵士意興闌珊地掃視天際。「每天這時候不都如此?蓋瑞,你該不會怕黑吧?」
威爾看見蓋瑞緊抿的嘴唇,以及他厚重黑斗篷下強自遏抑的怒火。蓋瑞當了四十年守夜人(守夜人:一支駐守王國最北絕境長城的部隊,因身著黑衣,以對付長城外的各種威脅為職責而得名),這種資歷可不是隨便讓人尋開心的。
但蓋瑞不僅是憤怒,在他受傷的自尊底下,威爾隱約察覺到某種潛藏的不安,一種近似於畏懼的緊張情緒。威爾深有同感。他戍守長城不過四年,當初首次越牆北進,所有的傳說故事突然都湧上心頭,把他嚇得四肢發軟,事後想起難免莞爾。如今他已是擁有百餘次巡邏經驗的老手,眼前這片南方人稱作鬼影森林的廣袤黑荒,他早已無所畏懼。
然而今晚是個例外,迥異往昔,四方暗幕中有種莫可名狀、讓他汗毛豎立的驚悚。他們輕騎北出長城,中途轉向西北,隨即又向北,九天來晝夜加急、不斷推進,緊咬一隊土匪的足跡。環境日益惡化,今天已降到谷底。陰森北風吹得樹影幢幢,宛如猙獰活物,威爾整天都覺得自己受到一種冰冷且對他毫無好感的莫名之物監視,蓋瑞也感覺出了。此刻威爾心中只想掉轉馬頭,沒命似的逃回長城。但這卻是萬萬不能在長官面前說出的念頭。
尤其是這樣的長官。
威瑪·羅伊斯爵士出身貴族世家,在兒孫滿堂的家裡排行老麼。他是個俊美的十八歲青年,有雙灰色眸子,舉止優雅,瘦得像把尖刀。他騎在那匹健壯的黑色戰馬上,比騎著矮小犁馬的威爾和蓋瑞高出許多。他穿著黑色皮靴,黑色羊毛褲,戴著黑色鼴鼠皮手套,黑色羊毛衫外套硬皮甲,又罩了一件閃閃發光的黑色環甲。威瑪爵士宣誓成為守夜人尚不滿半年,但他絕非空手而來,最起碼行頭一件不少。
而他身上最耀眼的行頭,自然便是那件既厚實又柔軟得驚人的黑色貂皮斗篷。「我敢打賭,那堆黑貂一定是他親手殺的。」蓋瑞在軍營裡喝酒時對兄弟們說:「我們偉大的戰士,把它們的小頭一顆顆扭斷啦。」當時便引得眾人鬨笑一團。
假如你的長官是大夥兒飲酒作樂時的嘲笑物件,你該怎麼去尊敬他呢?威爾騎在馬上,不禁如此思量。想必蓋瑞也深有同感。
「莫爾蒙叫我們追查野人行蹤,我們照辦了。」蓋瑞道,「現在他們死去,再也不會來騷擾我們。而眼前還有好長一段路等著我們。我實在不喜歡這種天氣,要是下雪,我們得花兩個星期才能回去。其實下雪還算不上什麼,大人,您可見過冰風暴肆虐的景象?」
小少爺似乎沒聽見這番話。他用他特有的那種缺乏興趣、漫不經心的方式審視著漸暗的暮色。威爾跟隨他已有些時日,知道這種時候最好不要打斷他。「威爾,再跟我說一遍你看到了些什麼。仔細講來,別漏掉任何細節。」
在成為守夜人以前,威爾原本靠打獵為生。說難聽點,其實就是偷獵者。當年他在梅利斯特家族的森林裡偷獵公鹿,正忙著剝鹿皮,弄得一手血腥的時候,被受僱於梅利斯特家的自由騎手(自由騎手:僱傭兵的一種,擁有馬匹,但無騎士身份)逮個正著。他若不選擇加入黑衫軍,就只有接受一隻手被砍掉的懲罰。威爾潛行的本事是一等一的,在森林裡無聲潛行等閒難及,黑衫軍的弟兄們果然很快也就發現了他的長處。
「營地在兩裡之外,翻過山脊,緊鄰著一條溪。」威爾答道,「我已經靠得很近了。總共八個人,男女都有,但沒看見小孩。他們背靠著大石頭,雖然雪幾乎把營地整個蓋住,但我還是分辨得出來。沒有營火,只有火堆的餘燼。他們一動不動,我仔細看了好長時間,活人絕不會躺得這麼安靜。」
「你發現血跡了嗎?」
「嗯,沒有。」威爾坦承。
「你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