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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臺召對時,袁崇煥的遼事方略較此前有明顯變化,增添了&ldo;和&rdo;,所謂&ldo;和為旁著&rdo;。他就任之後,便與皇太極&ldo;再續前緣&rdo;,又談起了和平。 崇禎二年(1629),袁崇煥與皇太極總共通訊10封,其中皇太極來信6函,袁崇煥去書4札。內容全都堂堂正正,可以擺上桌面。袁崇煥首次覆信時,對皇太極提出的印信之事,表明了自己的態度,當然也是明朝的官方立場:未降封號,不能妄行;第二封覆信指出,遼東原為明朝土地,且有漢人墳墓,後金不應佔有;第三封覆信解釋:&ldo;使者來時,因在海上航行,而讓其久居。&rdo;當時他正在處理毛文龍;第四封覆信表示,戰爭長達十年,彼此都缺乏信任,不可能驟然停止。這不是數人所能為、數語所能定的。 按照道理,在袁崇煥的位置上,與後金和談原無不可。崇禎要的是解決遼東的結果,路徑選擇在於袁崇煥。假如和議可成,不費刀槍,更是奇功一件。問題在於,他與後金和談,並未奏報皇帝知道。 袁崇煥被捕之後,錦衣衛主持審訊,有這樣的紀錄: &ldo;先是錦衣衛以斬帥主欵二事究問袁崇煥根因,據崇煥所供,斬帥一事則龍錫與王洽頻以書問之崇煥,而崇煥專斷殺之者也,主欵一事則崇煥頻以書商之洽與龍錫,而洽與龍錫未嘗許之也&rdo;。 也就是說,在毛文龍的問題上,內閣首輔錢龍錫與兵部尚書王洽態度曖昧,近乎默許,&ldo;主欵&rdo;也就是和議一事,二人則從未答應。首輔與本兵都沒表態,皇帝當然更不可能知道。 袁崇煥就是&ldo;明決&rdo;如此。自從進入兵部,他多次冒險,而每次冒險的結果都是成功,這不禁讓他的膽量和主意以幾何級數增加;是否&ldo;輕進&rdo;,是否&ldo;多事&rdo;,全在結果。成則王侯敗則賊。 他的和議,確切地說是所謂的&ldo;撫&rdo;,不僅僅針對後金,還有喀喇沁蒙古。 追根究源,皇太極之所以能夠兵薄北京,原因其實在於明成祖、燕王朱棣。他奪取江山時,當時最精銳的蒙古騎兵助戰有功,因此後來下令大寧衛內撤,將灤河與遼河之間的廣大地區,全部賜給漠北蒙古、所謂&ldo;兀良哈&rdo;,設立朵顏、泰寧、福餘這三個&ldo;羈縻衛&rdo;。然而他們並不接受明朝的&ldo;羈縻&rdo;,反倒經常引狼入室,帶領敵人越境攻擊大明。 從公元1580年起直到十七世紀中期,是著名的小冰河期(littleicea),基本對應著萬曆、天啟和崇禎三朝。太陽黑子消失長達七十年之久,宇宙射線的流量顯著降低,同時氣候變冷。酷寒使降雨區域普遍南移,導致明朝幾乎連年遭遇遭災。先秦晉,後河洛,又齊魯。萬曆、崇禎年間,旱災越發頻繁。陝西民變之所以能成氣候,根源就在於旱災:莊稼顆粒無收,縣官依舊逼租。 崇禎元年到二年的旱災,波及東北地區。束不的,也就是喀喇沁蒙古與後金全部遭災。明朝疆域廣闊,北方遭災,南方有糧,蒙古與後金卻無此便利。因此他們賴以生存的口糧,就成了問題。 此時袁崇煥卻突然在高臺堡開通米市,賣糧給蒙古。而在此之前,他們已經與後金結盟。皇太極對他們的要求是,遵守後金制度,一旦對明朝用兵,他們必須從徵: &ldo;辛未上頒敕諭於科爾沁、敖漢、奈曼、喀爾喀、喀喇沁五部落,令悉遵我朝制度。&rdo; &ldo;諭歸順各部蒙古諸貝勒,申定軍令。規定凡遇出師之時,宜踴躍爭赴,協力同心,不得遲期……若徵明國,每旗大貝勒一員、臺吉二員,率精兵百人從徵,違者,罰馬一千匹、駝百頭。於相約會集之地擄掠者,罰馬百匹、駝十頭。&rdo;(《清太宗實錄》)。 這些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