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人中龍鳳(7)(第1/2 頁)
生在這樣的時代,追逐愛情似乎是一件很奢侈的事情。紅塵中的男女,光是為你的房子能不能加上我的名字這樣一件看似微不足道的事,就足以讓愛情死無葬身之地了。
這樣的事情,讓我想到了泰姬陵。雖然我從來沒有去過印度,可我知道,那樣一座美輪美奐的建築,是一個皇帝為他去世的妃子而建。歷經四百餘年,這座建築屹然挺立,訴說著一個蕩氣迴腸的故事。
被我們視為財富的房子註定不會不朽。被我們視作財富的金錢也註定不會不朽。可是,這些註定不會不朽的東西是我們畢生的追求,為此,我們不惜犧牲偉大的愛情。
有個博主說:美貌是不足持的,歲月終究敗美人。我和他戰的飛沙走石的時候,《歲月終究敗美人》這段影片在網上滾動播出。我都能想象出這哥們一邊流著口水一邊說著歲月終究敗美人的醜態。
我已經連著兩次降維,試圖接過他遞過來的橄欖枝,都以失敗告終。或許,我們之間的連結,不是兩個賢人之間的感情,而是戰神與他的戰馬之間的情意。
我寫了《宿命》,講得是兩千多年前,12歲的亞歷山大初見後來追隨了他一生的夥伴,一匹名叫布斯法魯斯的戰馬的故事。
我都不好意思講少年與他的戰馬跑過大半個地球都幹了啥。對標一個財神已經很過分了, 再對標一個戰神,說出來都怕被人打。直到那個博主後來說:戰神的情商禽獸不如。好吧,既然有人已經看出人家是戰 神 ,那就大大方方地認下這件事吧 。
誰知道 ,《 宿 命 》一發出來 ,有個博主就說 :不聽老人言,出門被驢踢。
這位兄弟,您老人家到底是牛?是馬?還是驢呀?
有個博主說:聰明、美貌、愛情都是不可持續的。這個博主出生在一個叫做馬圈的地方。馬圈據說是當年大清養御馬的地方。那個哥們的前世應該是匹戰馬吧。一頭大牲口頭一次投胎做人,難免內向、口吃,還喜歡有事沒事拎著生殖器出來顯擺。
有個博主說:盡人事,聽天命,人事盡,天命隨。其實天命早已選擇了他。只不過,天命選擇他的時候, 他是一頭會踢人的驢子。
戰神是戰馬的眼睛,戰馬是戰神的腿,二者相輔相成。蔣柳的小說《諸王的遊戲》裡有一段話:每一匹馬都會期待自己的馬客。是馬選擇騎客,而不是馬客選擇馬。
有一匹戰馬,被人遛了一圈,到現在都沒有走遠。可見,聰明不可持續,美貌不可持續,愛情也 不可持續,戰神和他的戰馬之間的牽絆似乎是可以持續的 ……
有一個博主找結婚物件,希望人家溫柔善良,結果他 自己,很精準地從人群中挑了一個刺頭出來和人家表白了。
這個博主說:認錯快,不要臉,才真是條好漢,可是一轉身,就搞出一個“不可靠的是人,但可以仰仗的也是人”。可見,人長得好看的確是有優勢的。
有個博主說:簡單坦誠,是高效的溝通方式。我覺得我很簡單,很坦誠呀。最初的幾篇小作文,上來就給結論,奈何才子看不懂呀!姐姐我這樣的無名之輩, 針對一個才子的表白,給人寫了四篇千字小作文,期 間三次降維,試圖拉近與才子的距離。誰知道兩個人的距離沒有被拉近,才子還暴跳如雷。我的小作文又沒有引用很冷僻的典故。才子號稱讀盡天下書,卻把別人的善意解讀為惡意,實在沒法不讓人把他當成一個有點段位的殺豬盤呀!
遇見殺豬盤,不被影響才是人間正道。姐姐我在與人過招期間能吃能睡好像也沒有什麼錯吧?結果這樣還被人罵“吃嘛嘛香,幹嘛嘛不成”,還說人家是塊肉,還說人家擋光。我有點理解這個博主“成功容易,幸福很難”的原因了:這哥們太貪婪了,不但貪婪,還心胸狹窄。照他這樣的人能夠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