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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按著元嘉的目的,他倒是很希望在縣城外找到一個比較隱蔽的地方。但是虞州不比西南三州,雖說臺林縣現在名義上已經被控制了,但是少不得還有一些危險因素。在這一點上,元嘉肯定是聽樊浩軒的。
就算安置在城內,也就是一個遁術的事情。
樊浩軒不放心,死活跟著。
元嘉只能放棄四處走走的打算,按著樊浩軒的縣誌上的記載,直接就往村落的地方而去。
他們出來的早,這會兒天還沒有完全黑下來。
在樊府,這樣的時候已經應該掌燈了。不遠處的村子裡,卻看不到一點火光。整個村子就像死了一樣。
兩個人連續走了七八個村子都是這個樣子。
光線太暗,元嘉不得不蹲在地頭,就著樊浩軒手上的火摺子的光線,檢視地裡面的莊稼,和自己莊子上的那些對比,簡直就是營養不良的病童。儘管還沒枯死,前景也不是太妙。
臺林縣這個地方偏南,氣候和西南三州差不多,作物也是一年三熟,算是一個比較富饒的地方。所以先是被海盜盯上,後來又能有錢築得起海龜城。
元嘉抬頭看了看天空,拉著樊浩軒又去了下一個村子。
元嘉還沒站穩,就聽到一陣敲打和哭鬧聲隱隱約約傳來。
別說元嘉,連樊浩軒的眉頭也皺了起來。
考慮到不方便被人看到,元嘉選擇的「著陸點」都距離村民的聚居地有一段不算近的距離。在這個距離上面,他們都能聽到聲音,這動靜絕對不小。
這時候天已經完全暗了下來,火光在黑暗中能夠傳出很遠的距離。
樊浩軒背著元嘉一路落地無聲地飛奔過去,就見一個幾個壯漢從一戶人家家裡面,拉出一個不過三四歲大的小男孩。孩子的母親被幾個粗壯的婦人摁在地上,哭得聲嘶力竭。孩子的父親雙手肅立在一旁,表情麻木呆滯。
壯漢邊上有個穿著一身五顏六色衣服的男人,手上牽著一個略微大一點的小女孩。
小女孩看著不斷哭鬧的小男孩,踮起腳尖,伸手拍了拍:「小虎不哭呀,姐姐帶你去玩。明天姐姐要給河伯當新娘子呢,小虎來給姐姐當兄弟,揹我好不好啊?」
小男孩不太明白,看了看小女孩,再看看家裡的爹孃,點了點頭:「娘,小虎不哭,娘也不要哭。」
給河伯當新娘子!
元嘉只覺得後背的汗毛都炸開了!
☆、 第六十七章 妖道
祭祀這種東西,幾乎是永遠都不會過時的。
拜祭祖宗,拜祭先賢,一直到拜祭飄渺的神佛。
這是信仰的一種,在一個人的一生中會對各個方面都產生影響。
信仰,在很多時候,更是人們手裡握著的最後一根稻草。
元嘉很想衝上去說一聲:「你們抓錯稻草了!」但是他知道,沒有人會相信他。
信仰這種東西,在很多時候都是無關對錯的,就算他們知道這麼一對童男童女投了河,也不一定能讓河水漲回來,讓雨水降下來,就算再捨不得自己家的孩子,在這樣的世道下面,他們根本就沒得選擇。
有時候人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容易就做出過激的事情。譬如說,一樣要去祭河神,憑什麼讓我們家孩子去,你家沒孩子嗎?由此引發的爭端,可大可小。關鍵是仇恨的種子一旦埋下,就極難根除。
這些對於主持的神棍卻是沒有關係的。事後沒效果,那就是「心不誠」,必須再次獻祭。
死兩個孩子能影響到天氣?別逗了好嗎?
元嘉氣得發抖。
樊浩軒看出不對勁,將元嘉摟進懷裡,輕輕拍撫:「沒事,元元,別生氣,我們不會讓那兩個孩子出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