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實在太賺錢了!(第2/2 頁)
我隨便說句話,就能有歌了?
人家聖人言出法隨,到我這兒……出口成歌?
想想還真有點做夢的感覺。
不過,這簡直太棒了!
在去旁邊咖啡館的路上,林鹿扯了扯姬予的衣服,悄聲道:
“你真要跟他們出去演出?”
“當然啊,有錢掙為什麼不去?”姬予理所應當道。
“你就不怕他們是騙子?”林鹿蹙眉道。
“肯定要查的,再說了,不給定金不出門,到了地方不就知道了。”姬予笑道。
“萬一把你拐哪兒去搞傳銷呢?”林鹿還是抱著某種警惕性。
姬予差點被逗樂了:
“那我倒是可以檢驗一下,我最近的鍛鍊成果。”
這段時間,在系統的加持下,姬予的力氣水漲船高,前幾天他試了試拳頭,竟然把小區那棵碗口粗的樹打出一個小坑。
至於打人,他還真沒嘗試過,總不能隨便找人練練吧。
不過,他也就是開個玩笑,能找到林鹿的學校,至少都是在圈內有資源的,搞傳銷的騙子可沒這個渠道。
“可是——”林鹿覺得這樣做不對,但一時又想不出什麼反駁的話。
“行啦,我唱我自己的歌掙錢,總比其他歌手唱別人的歌去演出掙錢更光明正大吧,別可是了,你跟我一塊兒去吧。”
“我才不去呢。”林鹿撇了撇嘴:“咱媽要是知道了,連你一塊兒收拾。”
“她這幾天忙,咱讓他介紹東海或者東海周邊的不就行了,當天去當天回。”
“我……”
“你不是想要一把貝斯嘛?”姬予開始利誘了。
“再說吧……”林鹿遲疑道。
聽到她這話,姬予就知道她動搖了。
到了咖啡廳,跟這兩個來自東海明塗經紀演藝公司的經紀人聊了一會兒,聽取了姬予的想法後,他們推薦了兩場演出,分別在明天週六和後天週末。
不過,有一個問題就是,陳子琪。
因為他們希望,那首歌最好還是她倆合唱。
於是林鹿給陳子琪家裡打了個電話,正好她剛回家。
她們之間,一直都是以林鹿為主,陳子琪聽了林鹿一番勸說後,愉快的答應了,留下她們之間的秘密。
最後就是價格了。
兩首歌,在姬予和林鹿的討價還價下,以每首歌六萬塊錢的價格成交。
之前他們給的是抽成的方式,三七分成,代理公司三成,但姬予不為所動,鬼知道他們談了多少錢,萬一談了十萬最後跟他說五萬,就算七成也才三萬五。
所以姬予直接要一口價。
一場兩首,兩場四首,加起來就是二十四萬塊錢。
他們預付三成的定金。
不僅林鹿感到重新整理了世界觀,姬予也咂舌於這種高價,難怪現在年輕人都不想當科學家想當明星、網紅,實在太賺錢了。
儘管這兩首歌現在大熱,但他們充其量算三線明星都夠嗆,可依然有這個價碼,那真正的三線,甚至二線一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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