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大鬧公堂(第3/3 頁)
恪正偶爾過來巡視,他覺得非常正常。同樣是辦案子,偶爾來切磋考察也是常有的,之前也發生過。
但是祝斯年從前可是從未踏足過府衙啊。今日吹的是什麼風,讓他這一座小廟一下子來了兩尊大佛。
“祝大人,您怎麼來了。您看我這真是太簡陋了,還不快給祝大人沏茶。”
見春興收了匕首,縣令從主位下來將元恪正和祝斯年引到一邊坐下。
“咱家今日午睡後閒來無事,正好逛到了你這裡,聽了你這裡的熱鬧。臺上那位小公子好生威風。咱家記得這公堂之上,不允許帶兵器入殿吧。”祝斯年懶懶的靠坐著,將小臂斜撐在在太師椅上。
元恪正接過茶,淺淺啜飲一口“要說威風,誰能比得上祝大人。”
祝斯年瞥了元恪正一眼,“公堂之上,威嚴之地,元大人豈可說笑。”
同元恪正說完,祝斯年又轉向縣令,“嘖,帶武器入公堂向來是要挨板子的,縣令你愣著做什麼,打啊。”
話鋒突然轉向讓縣令有些反應不及,他磕磕巴巴的對著堂下衙役說,“打打啊,沒聽見祝大人叫你們打。”
流光拉著春興向前一步,低頭拱手道“縣令大人容稟,我們不知道不能攜帶武器進府衙,進入時也未聽到和看到任何明文告示,古語有言,不知者無罪,望縣令大人再給我們一次機會。”
“臣覺得念其初犯,讓他們在門外交出所帶武器便是了。”元大人在旁為他們解圍。
“也有道理,那你們去外面交出武器,不要再有下次。”縣令誰都不想得罪,只好順勢而言。
“慢著,從沒聽說過律法裡還有不知者無罪這一條,錯了就是錯了,若是匕首現於堂前都要當堂殺人了還未有懲處,這殺威棒等著用來打什麼呢?我看他們不敢打,不如咱家找來個敢打的。”
門外,帝江聞聲而動,進來直奔春興所站之地。
“荒唐!堂前之地,怎容你胡亂帶人!打出去!”元大人拍案而起,大有衝過去幫襯之意。
只可惜遲了一步,臺下已經打起來了。
春興只守不攻,盡力不用之前與帝江對戰過的招數。
堂外觀眾看熱鬧的又多了一片。
“打起來了,裡面打起來了!”
“什麼情況?原告與被告打起來了?”
“不是,祝大人帶來的侍衛和來投案的打起來了。”
“你別說,那投案的男子功夫倒是還行。”
:()少年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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