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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開戰
1. 10月6日14時,開始了大規模的空中突擊,揭開了戰爭序幕。
埃軍突然襲擊成功,使以軍蒙受巨大損失,指揮陷入混亂狀態。
6小時後,阿方的勝利已經明朗。
2. 戰爭初期的成果可以說證實了戰前的估計和計劃準備的正確性。
戰前,我們估計,開戰時,對所有已明確的目標,至少要用200架飛機同時實施攻擊。
(二)空中突擊的實施
1. 由殲擊轟炸機、轟炸機和殲擊機組成的編隊,緊貼沙漠作超低空飛行,去實施空中突擊任務。
空中突擊開始後5分鐘,炮兵開始實施進攻火力準備。
因此,各機轟炸後返航困難。但在防空體系的妥善調整下,它們按著指定的航線,以數秒鐘的間隔,安全地返回了基地。
2. 空中突擊損失飛機5架,成功率達到98%。
主要戰果如下:
1 炸毀3條跑道[1 吉夫加法,薩馬代和阿里什。日文版譯註]。
2 炸毀3條輔助跑道。
3 壓制12個&ldo;霍克&rdo;飛彈陣地[1據美軍資料稱,摧毀2個&ldo;霍克&rdo;飛彈連。日文版譯註]。
4 壓制2個野戰炮兵陣地[2據《贖罪日戰爭》一書記載,摧毀40%的炮兵(火炮約30門,2個營)。日文版譯註]。
5 破壞2個指揮所。
6 破壞1個通訊中樞。
7 摧毀1個雷達基地。
8 摧毀1個通訊幹擾站。
3. 空中突擊的結果,迫使以軍指揮機構不得不依賴後方指揮所。另外,可利用的前線通訊幹擾站只剩下位於阿里什地區的1處。
因此,我空軍獲得了行動自由權。
六、各航空部隊的行動
(一)概況
所有航空部隊都參加了戰鬥,由於得到了具備高效能的指揮,技術和管理等各部門的支援,所以,獲得了可觀的戰果。
(二)殲擊機的作用
1. 戰爭爆發後,殲擊機一直在掩護地面部隊、重要設施和空軍,基地的上空。
另外,部分殲擊機負責對地面實施攻佔或負責掩護。
2. 殲擊機編隊與其他防空手段進行協同作戰,封鎖了企圖突破飛彈火網的敵空軍的行動。
3. 我空軍攔截了企圖接近我空軍基地和為孤立塞得港而從北部方向實施攻擊的敵機,展開了有利於我的空戰。
兩軍都有50餘架飛機參加了這場戰鬥,戰鬥極其激烈。
此時,每次空戰的時間都長達10多分鐘。
4. 殲擊機編隊在地面部隊上空行動,保障了他們在渡河,突破巴列夫防線、挺進到西奈半島縱深以及坦克作戰中的安全和行動自由。
5. 另一方面,當敵人一度在德維斯瓦附近成功地突破我防空體系時,殲擊機編隊有效地封閉了由此而出現的間隙。
(三)殲擊轟炸機的作用
1. 戰爭初期,殲擊轟炸機實施大規模攻擊,給敵人以沉重打擊。
2. 殲擊轟炸機與陸海軍實施了密切協同作戰。當時,主要是對敵裝甲部隊實施了猛烈的攻擊。
部分殲擊轟炸機向速度快、火控系統優越的敵殲擊機進行了挑戰。
2架米格‐17式殲擊機擊落了1架&ldo;鬼怪&rdo;式飛機和1架&ldo;幻影&rdo;式飛機。目擊者無不為之震驚。
(四)轟炸機的作用
1. 部分轟炸機參加了最初的大規模攻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