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頁(第1/2 頁)
二、飛彈艇思想的發展
我海軍宣佈,我們有了射程為20公里的&ldo;加布裡埃爾&rdo;式飛彈,能對抗埃及的&ldo;快速&rdo;級驅逐艦,而埃及&ldo;快速&rdo;級驅逐艦能用115毫米艦炮在遠距離上同我z級驅逐艦交戰。
1962年,作為權宜之計,我們採取在驅逐艦上裝備這種飛彈射擊敵驅逐艦的方法。
從六天戰爭時起,我軍的狀況已有很大改善。因為我們根據新的戰術思想,決定大量使用重250噸的飛彈艇,這些飛彈艇將全都裝備由全自動雷達控制的&ldo;加布裡埃爾&rdo;式飛彈,以及40毫米和76毫米的艦炮。
但除小部分外,大部分正在建造中,有的還在設計。
法國謝爾布林造船廠已在為以色列和整個歐洲建造飛彈艇。
1967年時,由於以色列海軍積極發展新的戰術思想,建造出了上述那種嶄新思想與舊式武器裝備相結合的、使人乍看感到奇怪的飛彈艇。
同年10月,驅逐艦&ldo;埃拉特&rdo;號被裝備&ldo;冥河&rdo;式飛彈的&ldo;蚊子&rdo;級飛彈艇擊沉。這一悲劇證明&ldo;埃拉特&rdo;號是脆弱的,以海軍損失了該艦和47名官兵,痛感為適應新時代戰爭的需要必須迅速改變&ldo;體質&rdo;。
同年12月,購自國外的&ldo;米夫塔奇&rdo;號飛彈艇到達海法港,但上面還未裝備武器。後來,&ldo;石油鑽探&rdo;號飛彈艇到達海法港。之後,我們用了五年時間,對飛彈的安裝和效能進行反覆研究。
1968年,按照海軍在紅海執行任務的需要,開始設計&ldo;雷謝夫&rdo;級飛彈艇,1970年著手建造。
我海軍的戰術思想不能不考慮一個前提,那就是:2枚&ldo;加布裡埃爾&rdo;要與5枚&ldo;冥河&rdo;對抗,而且&ldo;加布裡埃爾&rdo;要在自己的射程以外與&ldo;冥河&rdo;對抗。也就是說,我飛彈艇同&ldo;黃蜂&rdo;級飛彈艇交戰時,迫切需要採取某種方法克服20-30公里的射擊距離差距。為此,我們採取分三個階段進行對抗的作戰方法。
第一階段:早期發現、識別敵艇,
第二階段;敵艇未進入我飛彈射程之內時,我採取規避敵飛彈的措施,
第三階段;我先以飛彈後以艦炮攻擊、摧毀敵艇。
當然,第二階段最困難。為免遭敵飛彈的直接攻擊,我們很注意採取電子對抗手段。
實施電子對抗時,我們把對付飛彈的措施和飛彈艇本身的高速機動結合起來。
從1968年到1973年期間,我們在戰術和電子技術上都注重改善第二階段的措施。
在電子技術方面存在兩個問題:一是解決在狹窄的飛彈艇內安裝電子裝置的問題,二是研製、利用效能可靠的電子裝置的問題。
雖然整個西方都有電子武器,但我們面臨兩個難題:一是從其他國家搞不到可以立即使用的電子裝置,二是我們能得到的電子裝置全是大型艦隻用的。
另外,在小艇上如何進行電子戰的問題當時也未解決,因為西方各國對飛彈艇及其電子裝置的必要性沒有絲毫認識。
後來我們透過武器研究人員、電子工業技術人員和飛彈艇乘員的相互協作,研究出了新技術,並經過實驗和訓練,解決了以上兩個難題。
三、十月戰爭中的海戰
十月戰爭開始時,儘管飛彈艇隊在戰術上還處於成長階段,可能冒些風險,但我們對積蓄了5年的實力滿懷信心,斷然決定6日實施夜戰。
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