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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總兵力很多,還可考慮區分成戰略空軍、戰術空軍、防空軍、海軍航空兵部隊和聯合作戰部隊等,並根據部隊的需要配備不同的航空兵力。實際情況是不得不用同一飛行隊同時遂行多種任務,所以目前很難採用上述編組。
(四)反防空飛彈措施
最新式的防空飛彈造價很高,操作起來較為困難,因此,一般看來,數量上會受到限制。
在這次戰爭中,阿軍地面部隊在戰場上使用的造價昂貴的武器是地面戰鬥用的武器。但阿軍各師內也裝備了造價昂貴的薩姆-6飛彈。
防空不是地面部隊的主要任務,部署在前線的防空飛彈是脆弱的目標,在一般情況下,易被摧毀。
防空飛彈只能用於執行單一任務(擊落飛機),而與之對抗的航空兵力則用途很廣。
考慮壓制防空體系時出現的唯一問題是,如何妥善處理完成這項任務和完成其他任務的關係。
今後對於航空兵力和防空兵力二者的關係,也應從它們各自的特點相對地看,不能斷定造價高、數量有限的防空飛彈絕對有利。
(五)武器系統
遠射程武器問題好象被誤解了,連史密斯&iddot;威爾遜式輪式手槍似乎也被列入了遠射程武器的範疇。核心問題是射程延伸後要提高命中精度。
要在愛惜戰鬥員寶貴生命的大前提下充分考慮遠射程武器的效果與成本之比問題。
今後,我們應追求高精度武器,即圓公算偏差為零的武器,那時投射量和選擇目標將成為議論的焦點。
將來可望出現一種不僅能對200平方米的地域進行壓制,而且能輕易命中1平方米小目標的武器。
四、結束語
武器固然重要,但人的精神因素更重要。
防空飛彈其實是一種機械,即使彈頭能跟蹤目標,也不過是一種自動裝置。正如越南以及以色列所證實的,尖端武器作用的大小取決於操縱它的人的精神因素。換句話說,不僅要有操縱技術,而且還要有
人的精神因素。這兩方面加在一起,武器才能充分發揮作用。
不分析戰爭中武器和人兩方面的作用,是毫無意義的。
因此,研製武器時,不應忘記研究人在戰爭中的作用。以色列之所以能保持優勢,不外乎是因為較之前者而更為重視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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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戰爭中海軍的經驗和教訓
以色列海軍司令 班傑明&iddot;特萊姆
一、以海軍建立初期的情況
十月戰爭中的海戰樣式出現了過去所未能預料的情況。
從20世紀40年代到70年代期間,我海軍得到了飛速發展,根據形勢需要,將落後的武器和艦艇換裝成新式的武器和艦艇。
然而,只因為是舊式武器裝備就輕視其價值是不妥的,它們在擔負部隊訓練以及向別的國家運送難民等任務中發揮了很大作用。
下面,介紹一下海軍建立初期的&ldo;北方&rdo;號情況,以供參考。
&ldo;北方&rdo;號是美國1927年建造的一艘破冰船,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隸屬海岸警備隊,1947年賣給巴拿馬運河公司,後來轉入&ldo;哈迦納&rdo;之手,更名為&ldo;猶太國&rdo;號。這艘船在運送移民的航行中,曾與英國海軍驅逐艦相撞,它的破冰用的堅硬的船頭撞傷了英艦。後來,這艘船又一次更名為&ldo;埃拉特&rdo;號,編入了以海軍的序列,並在甲板上安裝了火炮。在以色列的獨立戰爭中,這艘船在特拉維夫海面參加海戰,成功地迫使敵艦向南方撤退,當時它的最大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