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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對敵人新型飛彈艇、兵員輸送艇,潛艇、登陸舟艇和制空能力的分析研究之後,我們估計敵人可能採取以下行動:
1. 為確保石油,將控制地中海和紅海的航線,
2. 保護沿海重要設施,預防艦炮射擊,
3. 阻止物資進入埃及主要港口;
4. 摧毀我陣地,破壞我指揮系統,襲擊我地面部隊的翼側和後方。
七、作戰概況
對十月戰爭中我海上作戰的戰果和敵人實際採取的行動可作以下評價:
1.
我海軍在沿海廣闊地區,對敵集結部隊和設施實施了艦炮射擊,同時,以艦炮和海岸炮的猛烈火力支援地面部隊作戰。開戰當天,我海軍對貝隆角、塞得港東側地區、斯圖爾角、沙姆沙伊赫和穆罕默德角實施了艦炮射擊。同時,對艾因穆薩、邁西拉角和塞得港東側地區實施了進攻火力準備。在整個作戰期間,還反覆進行了類似上述的火力支援。
2.
由於有效地實施了切斷敵人海上航線的計劃,在撤軍協定簽署之前,敵艦船一艘也未能出入埃拉特港。另外,出入地中海海域各港口的船隻與平時相此,減少到12%。
3.
敵人對我主要港灣特別是對通往亞歷山大港和薩法賈的航線安全未能造成影響。這些港灣與往常一樣發揮了作用。譬如,就出入亞歷山大港的船舶來說,10月3日是10艘,而10月17日達到21艘。
十月戰爭結果表明,以色列海軍未能完成他們的任務,而且由於指揮失誤也未能有效地實施作戰。這是以軍司令部過低估計埃及陸軍渡過運河的能力以及未能正確估價我海軍實力造成的。
八、海上封鎖的效果
透過研究這次作戰,得出了以下幾點看法。
1.
開戰前,我們在與敵戰區相望的蘇伊士灣出入口敷設水雷時,儘管使用了許多部隊,但敵人未能發現任何徵候。戰爭期間,我海軍多次敷設水雷,除10月19日的最後一次外,未曾受到敵任何阻礙。
2.
這個期間,我海軍部隊雖在遠離基地的海域實施艦炮射擊,但從未遭到敵人的迎擊。這些地區中包括沙姆沙伊赫‐‐以色列認為它在保障蒂朗海峽的航線安全上特別重要。在射擊中,還多次使用了制導和無制導飛彈;
3。
在整個戰爭期間,以色列海軍司令部未能完成平時強調的主要任務‐‐確保海上航線。然而,在埃及海軍切斷海上航線期間,以色列海軍究竟在幹什麼呢?耶路撒冷大學倫納德&iddot;戴維斯學會的研究報告作了以下論述:
&ldo;埃及海軍利用有關海域周圍的阿拉伯國家提供的設施,成功地封鎖了曼德海峽。而以色列海軍只不過在航海海域配備了一些不能衝破封鎖的小部隊。也就是說,這些部隊根本不勝任遼闊海域的作戰任務。另外,以色列海軍把必要的兵力集中部署在可能出現問題的海域。這種部署兵力的方法,可以說幫了埃及作戰的大忙。&rdo;
九、以色列的宣傳
儘管事實清清楚楚,就象上面介紹的那樣,但以色列的宣傳機構和報紙卻不厭其煩地吹噓他們的戰果。他們說:&ldo;以色列海軍牽制了埃及海軍的作戰,並炮擊了從杜姆亞特至阿拉曼之間的海岸目標。&rdo;以色列為了達到利於自身宣傳的目的,不惜利用極小規模的戰術效果。他們炮擊的是並不那麼重要的目標,而且也未給我們造成任何損失。在這個期間,我海軍實施了有效的作戰,截擊了敵人,並使他們受到嚴重損失。我們有充分的具體證據,證明我們確實擊沉了以色列的許多舟艇,而以色列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