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高仁和小傻子(第1/2 頁)
高明程坐在竹椅上,咕嚕咕嚕的喝完了一大碗茶水。
他早上就在高壯家吃了一碗粥,到現在確實也渴了。
喝完了茶,高明程開門見山的說道:“叔,我弄到了一些獵物,想賣了換幾個錢花花,想著叔你喜歡吃,就特意過來問一句。”
高明程拎著獵物,展示了一下,得意的說道:“還是活的呢。”
高守旺的目光落在那野雞野兔身上,幾乎沒有猶豫,開口就說道:“叔正想吃點野味呢,你這兩樣東西,叔要了!”
“飛霞,你去屋裡拿秤拿錢來!”高守旺吩咐著他老婆,他老婆也沒有二話,利索的去把家裡的秤拿來了。
如今豬肉的價錢在一塊五到一塊八之間浮動,魚折半,能賣到八九毛,具體價格看大小和品種而定。
至於這野雞野兔,在前世時,是受人追捧,價錢比豬肉高,但是這會兒其實不受鄉下人喜歡,因為肉沒有油水,所以價錢自然也不高,大致就和肉價差不多了。
董飛霞把野雞和野兔放一塊兒稱,一共只有五斤八兩。
按照一斤一塊八算,高明程賺到了十塊零四毛錢。
高守旺沒有還價,高明程也不好多賺,主動抹了零,笑著說道:“叔,你給十塊錢就行。”
高守旺也沒有假客氣,笑著說道:“好,叔正好好久沒吃麻辣兔了,今晚叫你嬸收拾出來,你也過來陪叔喝兩杯!”
高明程愣了幾秒,沒想到他把獵物賣給高守旺,結果高守旺還喊他晚上來家裡喝酒吃肉。
但高守旺之所以對他這般客氣,也是有原因的。
半年前,高守旺到縣城買東西時,或許是露了富,被人給盯上了,在回村的路上,被一夥人圍住打了一頓,還要搶走他的東西和錢。
那會兒高明程和幾個朋友剛好路過遇到了,看到被打的是自家村裡的人,當場就帶人衝了過去,不但救了高守旺,還搶回了那些人搶走的東西和錢。
對此,高守旺很是感激他。
雖如此,但上輩子時,他和高守旺沒有多少交情,主要是對於他來說,打架算是家常便飯,為了義氣打架,更是數不勝數。
所以事情過去後,他也沒有記在心裡。
之後他摻和了盜墓,又南下闖蕩,自然和高守旺沒什麼交情來往了。
但此時的他想到高守旺的兩個兒子,本能的決定和高守旺打好關係。
高守旺就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女兒已經嫁到隔壁的董家村,而兩個兒子則都參軍了,這會兒沒什麼風聲傳來,大家都以為高守旺的兩個兒子只是普通兵而已,但十年後,村裡人才知道,高守旺的兩個兒子都立過二等功,當了軍官了!
這輩子,高明程只想留在小山村,過上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日子。
但是呢,這也不影響他和高守旺打好關係。
“好啊,那我晚上就好好的陪叔喝幾杯了!”高明程大大方方的應下了。
高守旺喜笑顏開,他喜歡喝酒,但奈何兩個兒子都不在身邊,他老婆又不會喝,其他的親戚,處的來的也不多。
自從被高明程救了,高守旺就看高明程格外的順眼。
以前他覺得高明程像個混混,每天在外面遊蕩,不務正業。
但之後,他知道高明程是個極其講義氣的人,他其實幫過村裡不少人,難得的是,他從來不會以這些去要挾人,去獲取利益。
他幫人,憑的是一腔熱血。
於是,兩個人都有心和對方打好關係,氣氛竟是十分和諧。
又說了幾句話後,高明程就告辭離開了。
兜裡有錢,高明程的背脊都挺拔了幾分。
這會兒的自然環境還沒有遭到破壞,山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