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頁(第1/2 頁)
&ldo;放開我,流氓。放開我……&rdo;付思陽邊掙脫邊喊道。
可是申嵐意識仍然不清醒,在見到付思陽時,他似乎重生一般。她看著他,越看越熟悉,越看越覺得他們有著某種交集。
五年前,這一幕似乎曾經發生過一樣。付思陽集中精力回想,在大腦記憶驅使下,她將一個個碎片組合到一起,她終於想到了什麼,她剛要去摸申嵐的耳朵,卻被他的手抓住了。
&ldo;你醒了,你……發高燒了。&rdo;付思陽吞吞吐吐道。
&ldo;你……幹嘛,你……過去。&rdo;申嵐把她是手按住,嘴輕輕的在她額頭吻了一下。
&ldo;流氓。&rdo;付思陽用力推開她。
付思陽去民政局確認過自己結過婚,她是在美國登記的。他丈夫的特徵是左耳朵後有一顆黑色痣。
&ldo;你過來,我有話問你。&rdo;申嵐坐起身,把付思陽拉回來。
&ldo;你先放開我,你拉的我手疼。&rdo;付思陽看著她的胳膊上一隻大手用力鉗制著自己。
&ldo;你結婚了&rdo;申嵐愁眉,開口問。
&ldo;嗯。結了。&rdo;付思陽沒有迴避,直接回答。
申嵐多希望他說的話不是真的。
他以為一切的巧合是上帝保持匿名的方式,以為遇見她是命中註定。他不敢想下去……
此刻,他的心被撕開了一個口子,只能用餘秋雨在《行者無疆》中的一句話形容:一切傷口都保持著溫度,一切溫度都牽扯著疼痛,一切疼痛都呼喚著癒合,一切癒合都保留著勉強。
他不再開口,慢慢爬上床,鑽進被子中,沉睡不語。
付思陽看到他的此舉,心竟然被牽扯的叮咚作響。
她開啟申嵐冒雨買的甜點,開始一口一口吃起來:&ldo;我愛甜,獨愛甜,無人可拒的甜!&rdo;
她邊唱邊吃。
申嵐埋在被子裡的頭突然豎起來:&ldo;你吃就吃,唱什麼唱。&rdo;
&ldo;亦舒說了,世上哪有不胖的甜品,或是恆久的愛戀,不老的容顏,均是自欺欺人。&rdo;付思陽話裡有話。
&ldo;你什麼意思,我聽不懂,瘋女人。&rdo;申嵐回應道。
&ldo;枯藤老樹昏鴉,甜品零食西瓜。&rdo;付思陽不理會他,顧自吃著。
&ldo;深夜放毒,胖死你。&rdo;申嵐白了她一眼,因感冒未愈,狠狠打了個噴嚏。
申嵐對她一股怒氣,不想再與她說半句話。
付思陽趁著他睡著,去看證實他耳後的那顆痣,在跟他相處的短暫時間裡,她感覺他很像失蹤的老公。左耳後的痣是車禍後她知道的唯一線索。
她回憶警方跟她說的話:&ldo;在男方下落不明滿2年之前,需要先到法院申請宣佈男方失蹤,再憑男方失蹤檔案,起訴離婚。&rdo;
《民法通則》:第二十條公民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他為失蹤人。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從戰爭結束之日起計算。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