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處物件(第1/1 頁)
第二次見面是小丹和宋豔約定好,時間及地點,我和俞海峰打著提前量準時先後到場。
看著比我先到,等在電線杆下的他,我笑了。成,守時,懂得尊重,有禮貌。
這次見面互相留了聯絡方式,就是單位電話。那時家庭電話還不普及,條件特殊好的,或者是領導家庭才有電話。海峰家父母是雙職工,父親還是部門領導,家裡只是兄弟兩個,在當時的大九城條件屬於中等,家裡也是沒有電話。
沒過多久,海峰欣喜地告訴我,他有尋呼機了。以後我可以尋呼機,直接找他了。
其實我這個人骨子裡比較懶散,也比較羞澀,處物件一晃半年了,我還沒主動打他單位電話次找過他一次。反正我是倒班,只要事先約好,我就有大把時間閒在在家裡等他上門。
由於他的個子高,每次來敲門,我遠遠的就可以透過木門和門框的縫隙,看見他熠熠生輝的眼鏡片。
最討厭別人戴眼鏡。眼鏡男給我的偏見是小心眼。後來相處一年多才從小丹口中知道,慣常海峰是不戴眼鏡的。是小丹和宋豔這兩個傢伙,說戴眼鏡比不戴眼鏡看著好看,就是臉看著短點。
而我倆又都沒正經處過物件,都不會處。感情發展緩慢,一拖一年半,才開始談婚論嫁。眼鏡戴習慣了,說啥摘不下去了,一戴就是一輩子了。
開始逛街,各走一邊,中間保持一段距離,後來越走越近,開始勾肩搭背。但一碰到熟人立馬分散。那個年代戀愛比較保守,主要看人品和條件,不特別看臉。不會被愛衝昏頭,大多比較理性。婚前性行為,還不被大眾所接受。有,也是偷偷揹著父母進行。在我這,是根本不可能。母親去世前的諄諄教誨,哥哥的耳提面命,你是女孩子,到時候吃虧的是你。這個理念早在我心中落地生根,長成參天大樹。再一個我渾身上下都是癢癢肉,一碰就咯咯笑個不停,處於羞澀期的少男少女還是膽子比較小的,不敢弄出太大動靜。每一次看到海峰的無可奈何的窘迫,我樂得更兇了。
我們談天說地話古今。逛書攤,溜達公園。看電影,吃冰糖葫蘆,吃燒烤,吃冰鎮汽水加冰淇淋球。一起爬山觀海。雖然不如別人熱戀來的熱烈,卻有獨屬我們的甜蜜。
大九城的大街小巷都遍佈了我們的足跡,那個時候搞物件,還有個別稱叫軋馬路。那個時候還真是年輕火力壯。記得當時未來的婆婆問過我們。不冷嗎?多冷。在家待著多好。被海峰一下子拒絕,拉著我逃也似的跑出來。我出門就哈哈地笑個不停。促狹的盯著他看,他很囧。用小丹的話說,海峰挺老實一孩子,讓我帶壞了。。
我和海峰的感情逐步升溫,一步一步進展得有條不紊,按部就班。訂婚只是雙方家長見個面,雙方家人吃頓飯,給我一個大紅包九千九百九十九,寓意長長久久。所有的一切都是雙方父母見面時說定好的。訂婚宴只是個流程。那個時候男方聘禮都是一萬三金。就是一萬塊錢加三件金首飾折換成錢就是一萬三千元。女方回禮是一千元給男方買一身衣服或一金的錢。我家情況比較特殊,父母早年就徵求過我們的意見,供讀書就不管結婚,因為家裡條件有限。由自己自主選擇,我和二哥都義無反顧地選了讀書。
我的三金由海峰自己上班,積攢的錢裡面出。他的一金錢,由我出。我倆商量後,買了一個母親心儀許久一直沒錢購買的三十克金手鍊。就當是替母親圓夢了。買了一個十克的大金戒指,給海峰戴。至於結婚時佩戴的首飾都是租婚紗時一併花錢租的精美假首飾。結婚時人多手雜怕丟,那個時候都這樣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