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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林卻沒有想那麼多,好不容易止住咳嗽,他大力拍著沈信的肩膀,笑道:“我們說什麼也餓不著了,即使成不了大明星,我們也可以去夜總會表演,就憑老弟剛才那一手,肯定大受歡迎。”
“不,我一定要做大明星。大明星才能掙大錢嘛。”沈信促狹地對張林擠擠眼,張嘴又突出一股煙霧,在張林眼前形成一個元寶形狀。
“對,對,我們要掙大錢。”張林大笑著去接元寶,煙霧馬上四下散開。沈信和鳳仙哈哈大笑。
在餐廳盤桓兩個小時,三人這才離開。
漫步在夜色中街道,張林豪情大發,高歌道:“今夜的寒風將我心撕碎,倉皇的腳步我不醉不歸,朦朧的細雨有朦朧的美,酒再來一杯……”
沈信也很快加入高歌的行列,兩人勾肩搭背地向前而去。鳳仙看著兩個男人像小孩般胡鬧,搖頭失笑,也快步跟了上去。
(第四章 完)
第五章 適應
時間一天天過去,張林雖然成天奔波,卻依舊沒有找到帶沈信入行的門路,他本來就只是一個小人物,沒有什麼重要關係,而且他的定位是要捧沈信作大明星,這想法對他固然是天經地義,卻沒有人願意來附和他,他見的人大多數都是最後不耐煩地將他轟走。對於遭到的種種冷遇,張林倒也不如何在意,離開時反而趾高氣揚,暗自想道:“等老子功成名就之後,你們就知道後悔了。”這想法讓他感到很爽。
不過總是努力沒有回報,張林回家後難免要長吁短嘆一番,感慨世人缺乏慧眼,徒令天才飄零。這個時候他完全把自己和沈信完全當成一回事,那是不必多說了。
鳳仙倒是沒有什麼變化,依然從事著自己那份薪水低微且又繁瑣的工作,不過精神狀態的變化卻是巨大,一些相熟的朋友都打趣她,問她是不是找到了白馬王子,每當這個時候,鳳仙都是矢口否認,但總也不經意地於臉頰上現出兩朵紅暈。對於沒有戀愛經歷的她來說,她根本不知該如何解釋現在這種心態,只是覺得只要和沈信相處在一起,就會感到快樂。
只有沈信的生活最為簡單,想法最為單純,他的性格本來就是隨遇而安,並不強求什麼,既然眼前的生活也很舒適,也就懶得去多想,所以每天就是看看電視,玩玩樂器,再看各種雜書,日子很是逍遙。由於他根本不需要休息,當張林和鳳仙休息的時候,他還一個人躺在客廳的沙發上看書。藉口自己精力充沛,張林和鳳仙都當他只是晚睡早起,並沒有懷疑他是不需要休息的怪物。
順便說一句,沈信一開始修真就被師傅灌了好幾顆靈丹妙藥,平白多了幾十年功力,所以起點是很高的,這種全天候的運作是他早習慣的,他原先的師傅就是這樣培訓他的,夜晚練功,白天則學習各種琴棋書畫,除了畫畫沈信不是很出色外,什麼音樂,書法,圍棋之類,沈信都是一流高手。
在這樣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停歇的狀態下,對眼前所處的世界沈信算是有個大致的概念了,國語和粵語水平都足以應付日常對話了。由於什麼也不懂,他倒是表現出與自己年齡相符的好奇心和求知慾,鳳仙各種各樣的書都被他看了一遍,不過到底懂得了多少,那也難說得很,不過反正過目不忘,先記下來,慢慢研究即可。一句話,現在沈信就是一臺人形電腦,什麼資料也往裡面裝。對了,說到電腦,鳳仙倒是也有一臺,也教過沈信使用,不過沈信顯然沒有多大興趣。這也不能怪他,畢竟他現在的總體知識水平連小學生也不如,怎能要求他了解到電腦的樂趣所在?
閒暇時間,沈信就去逛書店,第一次知道有這樣的地方後,他就喜歡上了。對於沈信愛看書這一點,張林大發感慨,說自己當年上學時也是好學生云云。不過看看鳳仙不以為然的眼神,也大概可以估量出他話的可信度不會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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