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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月30日(第2/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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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不像我一樣把生活安排得井井有條,而是一天到晚無所事事,他們也會透過發電機、備用電池或其他方式保證電力供應。這個電臺可能是手提式的,但我敢打賭就算沒有電臺,他們至少也會點幾盞燈。

有一點可以支援這個假說,儘管它現在對我是個阻礙:我的夜視能力與過去完全無法相提並論。雖然在白天,我眼中的世界比以往更加鮮豔,但一到晚上,哪怕沒有什麼兇猛的野獸來追殺我,想不把自己絆個狗啃泥都得竭盡全力。

當然了,我沒被什麼動物追上,也沒有摔倒。日暮降臨,加州多雲的天空變得一片血紅,就在此時,我突然發現有棟公寓樓的一扇窗戶開啟了,從中射出一束微光。我看不到裡面有沒有人在活動,但任誰也不會把這種橘紅色的光芒錯認成自然現象,由於電力已經中斷數日,我覺得這絕無可能只是一個偶然。

既然窗開著,我也有一個喇叭和裡面存著許多音樂的手機,因此我就選了個人收藏裡最吵鬧、最刺耳的一首流行音樂,然後把喇叭正對窗戶調到最大音量,感覺它都要鼓出風來了。

當她靠到窗邊一探究竟時,我知道我不再是孤獨一人了,從各種意義上都是。我從未祈求要讓我的痛苦也降臨到其他人身上;我從未祈求要讓其他人也困在一顆空寂無人的星球上,經歷這種難以忍受的孤獨;我從未祈求要讓其他人也失去原來的身體,意識困在一個外星生物體內;我也從未祈求要讓其他人也本能厭惡曾經喜愛的食物,還因為沒有拇指來操作工具而喪失曾經擁有的技能,甚至比那更糟。

她從視窗探出頭來,我看到她的臉絕非人類。也許我會因為看到她後略感安慰而羞愧,但要是說我沒這麼想,那肯定是在說謊。我不再是孤獨一人了,不管有什麼詭異的魔法改變了我,我都不是它唯一的目標,我沒瘋。

好吧,也有可能我就是在逐漸發瘋,只不過過程比較緩慢。

如果我是有點瘋的話,那麼我新遇到的這個——雌駒——肯定是徹底瘋了:她堅決不告訴我她的名字,至少不告訴我真名,還說她憎恨那個人,說什麼如果她能“和他們一起去死”對所有人都更好。鑑於她的屁股上有兩朵壓抑的陰雲,她希望我稱她為“陰雲遮天(cloudy Skies)”。

沒錯,她在身體兩側有標記……不知道這個部位在馬身上該怎麼稱呼,屁股這個詞好像不對。不管怎樣,我確實應該找本馬體解剖學書讀一讀了。

它們不是紋身,只是自然形成於毛皮之上。她的顏色比我更自然,是灰白色,而不像我一樣是該死的藍綠色。我覺得她身上還有一兩撮紅毛,但十分分散,看起來更像有誰用蠟筆在她身上抹了兩筆。

當然了,“陰雲遮天”最古怪的一點是她有翅膀——我指天發誓,那真的就是翅膀。它們從她體側伸展出來,就好像她是一隻奇美拉,只不過這對翅膀並沒有半點不和諧之處,無論是羽毛還是其他部分都與她的皮毛很相稱。它們看著沒什麼用:它們也太小了,根本不可能舉起我們這種體型的生物。你們稱這種生物為天馬,對吧?就是柏勒洛豐——那個明知凡人不允許進入奧林匹斯山,卻依然蠢得企圖前往那裡的傢伙——騎乘的那種生物。2

我覺得尋找另一名倖存者和柏勒洛豐的所作所為有些相像,因為我之前其實已經有點接受了我可能永遠找不到其他人的事實(狗不算)。僅僅一個星期後我就認了命,我對自己說什麼好?

當然了,陰雲遮天還有幾個怪癖。她根本沒費心去穿什麼衣服,說“動物不操這個心,而我們現在已經是動物了。”我得承認,衣服貼在毛皮上確實很不舒服,但我還是拒絕接受她的邏輯,不過無論如何,我也不太可能有心思去管我附近是不是有一匹馬正在裸奔。

總之她是有點怪。嗯,不只是有點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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