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生員覆試(第2/2 頁)
人能媲美,餘子不能比,大抵都是老婆別人的好,孩子自己的好的一種心態。
再有就是德行不修,仗勢欺人,自覺身居高位或是豪富充棟,自然視世人如無物,所以對於其子為惡,是知之為不知。
身不修則說的是客觀意識形態認知差,一個人不可能將精力都用在家庭,用在孩子身上,或是忙於事業,或是忙於金錢,或是忙於美人,凡類種種。
那麼就會在客觀上忽略了孩子的成長,對在孩子身上發生的事就會無知無聞,是不知為不知。
而溺也分兩面,一是溺寵,二是溺偃。
溺寵簡單來講就是,知其為惡而縱之任之,這就是出現熊孩子的一個原因。
溺偃則指的是,知其為惡而斥之改之。
如果一個身心不修的家長教養一個被溺寵壞的孩子,那麼這就是常說的一個熊孩子後面必然有一個熊家長。
熊孩子的產生和其生活環境、生活質量無一絲一毫關係,只和其父母的修養有關。
秦鳴鶴想到此,忍不住在草捲上潦草的畫了個熊頭,寫了七個字,“南村群童欺我老無力”。(杜甫)
等畫好,秦鳴鶴欣賞片刻,雖說有些抽象,好歹也能看出不是個人頭,也就不再理會,提筆寫下破題道,“常有諷人之父者,偏愛之例證也”。
常,常言,俗語的意思,代指諺語,而“諷”字則開篇表明立場,反諷之意,指“人莫知其子之惡”是句屁話,是阿諛奉承,是諛慕權貴。
這句話實際意思是人父偏袒自己孩子,在孩子做錯事後故意裝作不知,不過是因為偏愛罷了,哪裡會“不知其惡”。
承題便是,
“夫人之愛有偏,近莫如子也,而不知其惡,用情也而可忽諸?”
“士紳之家,不少淫嗣,田舍之翁,亦有驕子”
“雖父言責,責善不行,彼蓋容隱且姑息也”
“受福貴則驕奢,其溺自不明非昏,遺咎也,則禍至亦”
最後寫道,“其謂好而不知惡者與?實謂諂善人父者矣”。
所以說什麼狗屁“不知其子之惡”,不過是世人懼怕其父的權勢和貪慕他的錢財罷了,說些諂媚之言而已,最後束股與破題呼應,批判意味也就更濃些。
好好的文章寫著寫著就成了明破反諷,秦鳴鶴寫完忍不住搖頭,難不成自己還是個憤青?
:()明朝最真實科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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