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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如果有必要,我們會提及這些信件的內容的,&rdo;,他瞪了埃瑪小姐一眼,&ldo;我們得一步一步來。&rdo;
人們終於再次安靜下來。文澤爾從後面的一張桌子那邊走過來,拿走了那些信件‐‐他將它們一併放在那裡,和客人名單上的簽名進行對照。埃瑪小姐可能是對信件內容更感興趣,因此,拿上了她的自由古巴,到文澤爾身邊去了。
&ldo;參考這些?字母的特徵,以及行筆時的重點和習慣性的轉折點,還有特徵點之間的相對長度‐‐死者慣用鋼筆,因此,我們也能夠得到行筆的輕重和筆跡滑過時的慣用角度等相關資訊。根據我剛剛提到的說法,用手指寫字和用筆寫字在形式上是一樣的;與此同時,用手指比用筆更容易展現出大腦所想要描繪出的映像,也可以消除因為非慣用手執筆的不熟練所導致的字型變形。所以,從和客人名單上簽名的比照結果來看,我可以在此謹慎地給出一個結論‐‐第一個血字,很有可能是約翰自己所寫。&rdo;
&ldo;這是個謬論!&rdo;,哈林上尉馬上給出了他的反駁,&ldo;我是慣用右手者,但也曾試過用左手寫字。如果不看著寫的話,單詞很容易重疊,而且寫出來的東西完全不一樣!不要拿是否用筆來愚弄人‐‐我恰恰在沙盤上用手指寫過字:即使是寫一樣的單詞,得到的結果也大不相同。&rdo;,這位上尉先生想了想,舉出了一個很好的例子,&ldo;比如寫字母&l;o&r;,我用右手寫出的是順時針,但換到左手卻是逆時針;左手的&l;w&r;和&l;v&r;則習慣反寫?誰都可以試試看:
原本從左往右的筆劃,在換了左手之後全部是從右往左才好寫‐‐比如&l;e&r;、&l;f&r;、&l;t&r;?,&l;h&r;甚至要用完全相反的方式才能寫得順手:這樣如果還可以得到一樣的筆跡,簡直就是荒唐!&rdo;
&ldo;別激動,這位先生。&rdo;,文澤爾將手上的書信放下,從桌子那邊走了過來,&ldo;英斯只是為了我朋友之後的演講進行鋪墊。&rdo;,他對尷尬萬分的筆跡專家說道,&ldo;請權當聽了一堂筆跡鑑定的基礎講座。&rdo;,這位偵探摸了摸自己的下巴,&ldo;如果我可以給出一個假設的話‐‐我知道這個假設不甚禮貌,&rdo;,他看了一眼自己的探長朋友,&ldo;但我得說,其實英斯先生並沒有確定那麼多的筆跡‐‐他只是試圖證明第一個血字可能是約翰&iddot;貝恩斯所寫的。&rdo;,他拍了拍這位筆跡專家的肩膀,&ldo;我說得對麼?&rdo;
英斯艱難地點了點頭,他想說什麼,但卻被我們的偵探阻止了:
&ldo;不用告訴我為什麼,我的朋友。&rdo;,他笑著說,&ldo;我知道‐‐而我們的朋友卡爾當然也知道。&rdo;
卡爾只好無奈地聳了聳肩膀,對文澤爾說道:
&ldo;你當然清楚?或許你也可以將作出這個判斷的推理過程向大家簡要說明一下。&rdo;
&ldo;相當簡單。&rdo;,我們的偵探向眾人解釋道,&ldo;實際上,大家都很清楚:那兩張客人名單上的名字,有很多是代簽的‐‐或許是為了回禮方便,在登記客人名字時也是按照男女來賓的名字分開記錄。因此,紳士們在一張紙上籤下自己的名字時,也不會忘記在另一張紙上籤下自己女伴的名字‐‐就好像我在簽下自己的名字之後,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