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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25日凌晨2點多,才邊看邊聊邊商量,劉招華說他個人的意思是不想拖累他們,大家最好是各逃各的。但因為李華未婚,且身上也沒錢,所以劉招華問李華願不願意跟他走,李華說願意。這樣,他就讓李華跟著他,周杰跟著江榮華,四個人分成二個組走……
大家商量二組自己想辦法出逃,也不要問對方去哪裡……
四個人在25號凌晨4點多一起出逃,並在陽朔分手……
劉招華說,出逃的時候,他身上僅有800元錢,加上留給李小月的200元共1000元錢,都是臨走時從江榮華的店裡借的……
李小月說,劉招華拿了身份證和戶口本走了之後,她就再也沒有見到他……劉招華只是在晚上11點多鐘打過一個電話,說過幾天他就回來,讓她照顧好兒子,並叫她到紅雲菸酒店拿一部手機和電話卡……
劉招華是不是如此就跟李小月告了別?李華有供說,劉招華回到灕江花園185號別墅後,曾跟李小月單獨談過半個小時話……
主審阿光曾試圖瞭解這半個小時劉招華都跟李小月說了什麼,那或許便是生離死別的人有關後事的某種交待?而問及劉招華時,劉招華堅辭他沒有跟李小月有過半個小時的談話……
問及李小月,李小月也避諱談她跟劉招華有過半個小時的談話,她在警方的審訊筆錄上有過兩次不同的回答記錄,一說她是在別墅門口與劉招華匆匆見了一面,劉拿了身份證和戶口本便走了……另一次的說法是,劉招華讓她在屋子裡等他,他回來讓她給找身份證,因為孩子哭鬧,他自己找出來然後拿著就走了……
那單獨的半個小時是否存在過?劉招華是否真有人生的某些重大託給李小月?抑或就是李華的記憶有誤?
如果他們真的有愛,我但願他們真有過一個生離死別單獨在一起的半個小時,因為半個小時之後,不管一個人的人生和另一個人的人生是怎麼聚的,他們都將從此散去……
那散,便是永遠的散了……
李小月說, 25日早上她買了一份當地的南國早報,才知道公安機關在通緝劉招華……
然後,她和兒子在外吃飯,又發現家的附近有很多當地警察……
她身上除了手鐲、戒指和一塊勞力士錶什麼都沒帶,但她不敢再回去……
她去了江榮華的〃紅雲菸酒店〃,取了劉招華留給她的錢、手機和紙條,她把手機卡裝到手機裡試了一下才知道那張卡是劉招華在桂林用的……
她其實對劉招華把自己的手機留給她是懷有過一絲猶疑的,但她沒有往深裡想,正所謂〃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啊!她想劉招華自顧自地飛了就不會再回來,她便和周芳(真名丁永芳,丁智文的妻子)各帶著孩子乘當晚9時20分的客車逃往深圳,並在周芳弟弟的幫助下,在深圳製作了一張名為〃陳小云〃的假身份證。
去一個賓館住下後,李小月去街上買東西時因錢太少怕不夠用,就到一家當鋪把手鐲和金戒指當掉了。
手鐲是純白金的,買的時候花了5000元。黃金戒指面上帶有好看的波浪圖案,是她很喜歡的。它們曾經繫結著她的〃婚姻〃和〃幸福〃,她原以為它們是一場實實在在,現在,它們竟是這般地離她而去……
兩樣東西一共當了4500元錢。後來周芳的弟弟又帶她到了另一當鋪,把勞力士手錶也當掉了,當了三萬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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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時各自飛?(2)
那塊勞力士錶是那年她生女兒,劉招華託陳炳錫花十萬元錢從香港買回來送給她的……當時一共買回來兩塊,她跟劉招華各一塊……
當時的他們肯定沒有想到,兩塊那麼貴重的勞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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