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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寫《宮女談往錄》的目的,大旨就在這裡。拳拳此心,可以敬白讀者!
也有愧對讀者的地方。
《前言》裡曾提出,寫作有四條線索:一、宮女生活;二、太后起居;三、光緒佚事;四、其他瑣屑。但我寫起來並沒有嚴格遵守這個提綱,可以說是&ldo;前言不對後語&rdo;吧。我在寫作過程中曾經考慮到這些,後來想到為了讀者聯想起來方便,就沒有按照這個條例寫。譬如:《四金剛五百羅漢》這當然是屬於慈禧的生活了,而《吃大餑餑》又確實屬於其他瑣屑的事。在宮廷裡,皇太后擺天字第一號的筵席,但在宮廷外又有八旗子弟吃大餑餑的醜態,旗人是滿清王朝的支柱,兩相對照,讀者自然可以得出結論了。那拉氏的八寶樓臺也不過是建築在沙漠上,故索興把兩篇擺在一起。又如:寫完宮裡的泡製胭脂,這是春末的事,於是順筆就寫到夏初的製造益母膏,又因為有發現臭大麻等插曲,於是連帶寫出張福談閹割的經過(&ldo;張福自述&rdo;再版中歸入《太監瑣事》一章)。寫西行路上,在逃跑的長途中,除寫太后的車駕外,自然要寫隨從太后西逃的人,所以《西行路上》寫了大阿哥,寫《給光緒剃頭》等等,一連串的事就順筆產生了,這些事都不容許割裂開來,所以前面的提綱未能嚴格遵守了,是我們考慮不周,致使條理紊亂。敬希讀者原諒。好在讀者自己能歸納出來,我們就不再重新編排了(再版已對全書的框架、脈絡作了些調整)。
後記(2)
結束前,應該談一談老宮女了。
每逢談到她自己的身世,她總是有意避開,我們也忌諱問她的家事,好像她有什麼&ldo;難言之隱&rdo;似的。她的婚姻彷彿是她父親吸鴉片,貪圖錢財,有意求李蓮英向老太后求恩賜婚的。她偶然嗟嘆她父親的違背良心等等。咳,總之,苦難時時齧著她的心。
她確是一個有良心的人!
說句感情深重的話,我們懷念老宮女也愧對老宮女。在解放前的10年裡,生活的艱辛,兒女的磨難,疾病的困擾,真是缺糧斷炊,啼飢號寒,fèng聯補綻,熬藥煮湯,多少操勞的事集中在她一人的身上,但她始終如一,沒有拋棄我們。她很可以另尋高枝找一個棲身所在,可她,不這樣做,人之相知,貧賤不移。在那樣炎涼社會裡,能找到這種古道熱腸的人,很是難得。我們懷念她,她不是我家的傭人而是患難與共的朋友。
對待老太后,她更是愚忠愚孝,奉若神明。在西行路上捨死忘生,盡心侍奉。老太后賜婚,一個懿旨就終身恪守,矢志不移。對老太后也時有怨言,說老太后對不起她,委屈了她,但始終&ldo;怨而不怒&rdo;,至於發發牢騷,沒有背離老太后的旨意。一直到死,這種封建思想貫穿了她的一生。
跟太監劉祥的結婚,不過是老太后的一句話,到民國初年,劉祥病死,又改朝換代,她的年齡也不過30出頭,對老太后的懿旨也好,對劉祥的夫妻情義也好,都可以說是仁至義盡,問心無愧了,很可以另嫁新人,度她的後半生。不,她不,她說:&ldo;他們活著,我對得起他們,他們死後,我也要對得起他們!&rdo;我們聽了後又可憐又可敬!這種&ldo;嫁雞隨雞嫁狗隨狗&rdo;,&ldo;唯有一死報君王&rdo;的思想,緊緊地纏繞在她的身上。
屈指算來,庚子年(1900年)她20歲,到1950年,整整70歲了。這時,她心情惶惶,預感到在世的時間不多了,於是下定決心,要到西郊去住。我們猜測她要住在恩濟莊附近,找個旗人家,最多住上一二年,求那裡的鄉親,死後,把她埋在劉祥的墓裡和劉祥併骨,也就完成老太后指婚的命令,也可算對大清國的一份忠心了。
她確確實實是個奴才,但她